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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建于2000年8月。由网友“阿龙”提意,上海聚声公司提供友情免费提供平台,“游民”至此开始了蚂蚁筑巢式的网站建设工作。随后,网络上战功赫赫的资深网警“老白”加入了建设本站的行列。经过5年不懈的努力,本站拥有了一个强大的集法律资深人士和网络技术专业人才于一体的管理团队。
    站长老白:知名资深网警,破获过大量网络案件。
日期:06/01/2005 23:21:00 作者:游民
在今年4月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芗城区地税局紧紧围绕"爱我漳州,诚信纳税"主题,充分发挥芗城实验小学“税法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税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为了使税法宣传教育基地宣传工作顺利进行,芗城区地税局与少先队辅导员共同研究制定了税法宣传教育基地的章程和活动计划,明确了税法宣传教育基地建
日期:04/27/2006 12:30:00 作者:刘元宝
福建省大田县太华镇温坑村村民陈兴前,年纪高达72岁,儿女均已成家,本可安享晚年,但其为多赚点零用钱,在圩场做起日杂货摆摊。经营中常有人向其求购老鼠药,于是,自己购买了几种农药、杀虫剂等配成鼠药,从2005年3月开始,先后到太华、上京等当地乡镇向他人出售。
日期:01/27/2006 02:00:00 作者:吴佳强

《法制日报》2005年10月17日第3版立法风标栏目报道:甘肃省残联、公安厅、卫生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甘肃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暂行管理办法》,对“宾馆、酒店、浴室保健按摩优先录用盲人”作出了具体规定。甘肃省的这一规定(下称“规定”)出发点虽好,但却涉嫌违法。
企业(尤其是私有企业)有用工自主权,这是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企业作为用工方与被雇佣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只受劳动法、民法调整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显然,企业有用工自主权是个前提,不容置疑。
有人说,“规定”也是主要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并且是为了公共利益,因而据此适当限制企业的用工自主权是合法且合理的。这一种认识是片面的。对盲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救助
日期:11/18/2005 21:03:00 作者:

    11月4日,从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以偷税罪分别判处谢某、林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1999年9月27日,谢某、林某等六股东共同出资人民币50万元,将原芗城天珠食品厂重新登记变更为芗城天龙食品有限公司,谢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为公司监事,经营范围为方便主食品、饼干、调味品的制造、销售,税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001年11月22日,因原芗城天珠食品厂无法清偿芗城区天宝农村信用社的到期借款,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芗城天珠食品厂的土地使用权、厂房所有权、机器设备及其他财产归芗城区天宝农村信用社所有。同日,林某以原股东林某某名义,与谢某一起向天宝农村信用社租
日期:11/08/2005 21:07:00 作者:刘元宝
韩国历史剧《大长今》赢得的博爱和共鸣,就象剧中的菜肴一样丰盛和精致,远远超出了青春励志的功效,最终被用于民族精神的洗礼。
日期:10/24/2005 02:24:00 作者:

第四百一十七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无论是罪名中,还是具体罪状中,都使用了“犯罪分子”这一名称,这属于用词不当。按照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在侦查阶段被采取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人叫做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在公诉机关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改称为被告人,被告人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有罪后才称做犯罪分子。这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犯罪分子是三个相互独立、互不重叠、互不包含的概念,谁也替代不了谁。而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所说的犯罪分子其实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分子,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被
日期:10/20/2005 22:22:00 作者:张东超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9月28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该《决定》以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指示精神为目标,立足现实,关注未来,是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人民法庭工作的“宪法”,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贯彻落实好。笔者就落实《决定》中规定的“三人庭”标准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以期抛砖引玉,推动人民法庭队伍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落实“三人庭”标准,首先需要提高认识。
“三人庭”标准即《决定》第5条中规定的,“设置人民法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是至少要有三名法官,一名书记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司法警察。”这一标
日期:10/20/2005 22:22:00 作者:张东超
> 芗城区地税局在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突出“四个加强”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
>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领导重视和组织完善是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必要保证。为搞好这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建立起领导责任制,成立了芗城区地税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参与评议的良好工作局面。
>   二是加强组织,保证落实。各分局(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自上而下认真部署,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督促属下人员主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商讨研究,务求解决,每个阶段都要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汇报和总结,保
日期:09/28/2005 07:46:00 作者:刘元宝

上海市某餐厅推出的“对吃不完饭菜的消费者加收30%餐费”这一措施引起了媒体的热议,尤其是法制日报特设专栏加以讨论,这将有助于各方观点得到充分展示,更有助于最接近真理的又易被人接受的观点出笼,从而避免浅层次的、肓目的、无知的跟风炒作,使读者能够从中受到启发掌握真理并举一反三,不再人云亦云。笔者的写作冲动缘于对《法制日报》2005年8月10日该专栏中所发表的景永利所作的《吃剩受罚不违法》一文(下称景文)的反对。当然,勿容置疑,吃不完饭菜肯定违反了景文所说的宪法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也违反了勤俭节约这一公序良俗,必须予以反对和制裁,也正是基于此,才使某餐厅的行为看起来很美丽很动人,但其实则不然:某餐厅在违法的同时,又以面具示人。理由如下:
首先,法治社会禁止以暴制暴以错
日期:08/24/2005 21:35:00 作者:张东超

8月15日,从漳州市芗城区地税局获悉,该局按照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截止目前,共征收入库土地增值税565万元,增加373万元,同比增长194.27%。
今年来,芗城区地税局对房地产项目登记实行跟踪管理,坚持在项目开工许可证办理一月内进行项目登记,纳入重点税源户管理。通过项目登记、重点税源比对、不定期清理等手段对房地产项目实现了动态跟踪管理。落实预征和结算制度,按照上级局要求,根据重新明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范围和预征率,积极做好收入分析,密切房地产店面、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工作,加强对普通住宅预征土地增值税的控管,核实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督促企业按月根据收入预缴土地增值税;对已售完项目及时进行结算,同时对项目竣工结
日期:08/22/2005 21:46:00 作者:

据新华社南京7月2日电 江苏省南京市近日传来消息,有关方面表示将提高南京市法官的收入,而改革的目标就是使法官的收入要高于同级的公务员收入。这一也许是首次见诸于报端的拟涨法官工资的火爆新闻引来热议纷纷,莫衷一是。笔者认为南京的改革目的是正确的,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积极意义。
一、“国家规定”迟迟不出台不断加剧着现实不公
1995年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下称旧法)第34条、第35条和与之对照的2001年6月30日的修正的该法第36条、第37条完全一致,只字未变。旧法第34条: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的特点,由国家规定。但该条所规定的“国家规定”在经历10年之后的今天,却仍未见胎动,仍然是一个立法盲区。这反映出立法不配套和立法严重滞后的现
日期:08/21/2005 11:27:00 作者:
    从检察的角度来偶试解读一下公务员法。
    1、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如此,我们检察院的干部与职工就正式统称公务员了。
    2、第三条规定“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里特别将“领导成员、法官、检察官”这三类人员特列一款,说明偶们检察官与“领导成员”属同族了。
    3、该
日期:04/28/2005 23:36:00 作者:大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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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翻看一民事调解书,发现正文部分的倒数第2段如是表述: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读之,总觉不妥。问其故,答曰:乃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后翻阅2004年第2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果是如此,上述表述乃是《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中的样式之十,然细读之,发现样式之八的表述却略有不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比之下发现,两者的差别在于样式之八多了一个标点符号,此标点符号究竟是否该用,用在哪里,值得进一步探讨。
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拙见,以抛砖引玉。从句子的结构来看,如中间不加标点,则此句
日期:04/04/2005 11:38:00 作者:彭雄
原创文章
日期:03/27/2005 16:17:00 作者:潘树森
             
日期:03/23/2005 01:33:00 作者:秦莉
    案情简介:原告赵某某、周某诉称:2002年1月14日下午3时许,被告酒后到原告家,借故原告周某的父亲散布其有偷盗行为的言论,而打了两原告耳光致两原告受伤,原告赵某某、周某伤后均于2002年1月16日在叙永县红十字医院进行治疗,原告赵某之伤经该院诊断为:1、头面部软组织挫伤,2、腰背部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10天,支付医疗费341.10元;周某之伤经院诊断为右头面部软组织挫伤,右耳鼓膜挫伤,住院治疗36天,支付医疗费870.30元。2002年5月27日,周某伤经叙永县人民医院鉴定为右耳混合性耳聋,2003年3月12日经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结论为:周某之伤属轻微伤。故诉讼,要求被告赔偿两原告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生活补助费等计9472
日期:03/22/2005 03:45:00 作者:潘树森、陈德华
    “五类”多发性刑事案件浅析
  叙永地处川南边陲,毗邻云、贵两省,属经济、文化发展滞后的国家级贫困地区。由于人文地域条件所致,一直以来,该县刑事案件均呈现发案多、案件种类多的“两多”趋势,其中尤以盗窃、抢劫、涉毒、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五类涉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方面的多发性刑事案件为首。在2002年至2004年(截至每年6月30日)的案件统计中,盗窃、抢劫、涉毒、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五类案件之和与总的案件数和犯罪人数的百分比率均超过半数,通过数据分析和审判实践,现总结出“五类” 刑事案件多发的特征如下:
日期:03/21/2005 18:00:00 作者:秦莉
(原创文章)
日期:03/20/2005 08:31:00 作者:潘树森、骆国琴
(原创文章)
日期:03/19/2005 16:51:00 作者:潘树森、 (赵静 李进)
执行工作
日期:03/19/2005 00:23:00 作者:秦莉
    审判和执行是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审判的结果须由执行工作来落实,而绝大部分的执行工作又是以经过审判后生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加强监督管理,避免案件审执过程中的“大包办”,防止腐败的发生,全国大部分法院都在推行“审执分立”,即指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单独进行,分别立案,各自管理,结束了以前审理程序结束即自动进入执行程序的局面。推行“审执分立”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不能正确理解“审执分立”的内涵,盲目强调“审执分立”,使得审高于执、审不顾执,结果只能是造成“审执分家”,大大加剧了“执行难”。
日期:02/03/2005 03:33:00 作者:彭雄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是司法警察队伍素质的比赛,是司法警察队伍在工作中能否“拉得出,打得胜”,能否保证审判任务胜利完成的一次集中展示。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2003年10月底进行的大比武中失利。其原因何在,如何在今后的工作、训练中奋起直追,以迎接明年全省司法警察正规化建设的合格验收,已是现在不容回避,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编制落实不到位,按照《人民法院五年纲要改革》、《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法警人员编额应占全院总人数的12%,而我院的法警人员不够,专职的少,年青化的少,兼职的多,年龄偏大的多,按照《高级人民法院训练大纲》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年终考核达标的规定》,专职法警人数为8男
日期:02/01/2005 00:32:00 作者:龙焰光
强化素质技能训练 促进法警队伍建设
日期:01/17/2005 00:04:00 作者:龙焰光

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直接管理使用的一支司法武装力量,在保障和服务审判工作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加强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存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法警队伍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是队伍建设问题。只有坚持政治强警,依法治警,从严训警,从优待警,努力提高法警队伍整体素质和保障能力,才能造就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通,装备精良,威武雄壮”的司法警察队伍。根据本院实际,笔者对法警队伍建设问题略呈浅见。
一、管理单列,编制到位,职责明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之规定,法院编制要落实,机构要健全,队伍年青化,警心要稳定。但有的法院在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导致法警部门发挥不正常,不能独立完成任务。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
日期:01/17/2005 00:04:00 作者:龙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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