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统一考试  
 *司法考试辅导:解析往年出题规律
    2005年司法考试大纲日前颁布,新一轮司法考试又向学生们走近了。司法考试有无规律?考生如何复习才能事半功倍呢?
    司法考试有规律可循,以往的考试一再证明了这一点。2002年以来的三次司法考试尽管每年有调整,但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却没有大变化。2005年司法考试与2004年司法考试相比,总体变化不大,考生要把注意力放在把握知识上,无论如何,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不必为此分心。
(09/09/2005 10:47:00,374)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辅导:卷四的复习和应试技巧
    毫无疑问,卷四是司法考试中难度最大的一卷。不仅案例的案情复杂,而且考查的知识点较多,有时甚至跨越几个法律部门,尤其在近两年新增了论述题,大大提高了对法学理论水平的考查要求。因而很多考生谈卷四色变,认为这是司法考试中难以翻越的“珠峰”,尤其是非法学科班出身的考生。其实,卷四并非高不可攀,考生克服心理上的畏惧感,再辅之以科学的方法,相信都能在卷四中取得不俗成绩。
    一、卷四的复习应试误区
 
(09/09/2005 10:47:00,567)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论述题答题辅导
第一节 论述题答题基本技巧
  2003年司法考试中首次出现的论述题分值竟达30分,2004年司法考试总分改为600分后论述题分值更是增加到了50分!毫无疑问,论述题已经成为司法考试一种比较固定的题型。因此,考生在复习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应当对论述题给予足够的重视。
  如何准备司法考试论述题呢?下面编者将结合论述题的出题特点,对答题的基本技巧进行分析。
    一、论述题的出题特
(09/09/2005 10:47:00,2625)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专家解读2005年司考大纲
    2005年的司法考试有怎样的变化?如何更好的进行复习备考?为帮助广大考生备战司法考试新浪网教育频道特别邀请了LG400执行校长、司法考试专家李树建老师、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副教授张海峡老师作客新浪网嘉宾聊天室,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解读2005司法考试大纲的特点、变化趋势,为考生提供复习的方法和建议。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晚上好!今天晚上我们新浪嘉宾聊天室在司法考试前夕,请到了LG400执行校长、司法考试培训专家李树建
(09/09/2005 10:47:00,657)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考生状告司法部一审败诉--司法部首次细说考卷雷同的标准
  因不服司法部所作司法考试成绩无效的决定,吉林省白山市四名考生孙振国、曹立新、武军、王惠斌将司法部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成绩无效的决定,并公布其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实际成绩。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一审驳回了孙振国、曹立新、武军三人的诉讼请求。王惠斌因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视为自动撤诉。
  三名原告并未出庭,法院依照受送达人在外地,可委托送达宣判的相关规定,将委托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人民法院分别向三人送达、宣判。
(09/05/2005 03:48:00,236) [查看全文]
 *试卷雷同司考成绩被确认无效--三考生状告司法部一审败诉
因不服司法部所作司法考试成绩无效的决定,吉林省白山市四名考生孙振国、曹立新、武军、王惠斌将司法部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确定成绩无效的决定,并公布其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实际成绩。
  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一审驳回了孙振国、曹立新、武军三人的诉讼请求。王惠斌因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被视为自动撤诉。
  原告孙振国等诉称,三人于去年9月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却被白山市司法局告知,因试卷答案与他人95%雷同,故“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09/05/2005 03:48:00,183) [查看全文]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顺利结束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日前结束,报名参加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达到24.4万多人,比去年增长了二十五个百分点。北京、广东报名人数超过2万,山东、河南、河北、江苏、湖北、上海、四川报名人数超过1万。今年国家司法考试从6月1日开始网上预报名,7月1日各地陆续开始现场确认和现场报名,7月20日报名工作结束。
据初步分析,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比前两年有较大幅度增加(2003年和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均在19万多人,今年增加近5万人),主要有以下因素:
(08/09/2005 16:21:00,472) [查看全文]
 *针对今年司考报名中出现的问题 司法部提出处理意见
北京7月7日讯 记者张庆水 针对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司法部今天发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对2005年国
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文见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
  《通知》要求,对于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因未完成全部课程考试而在司法考试报名期限内不能取得毕业学历证明的,允许他们持所在院校的证明函先期报名,待取得全部单科合格成绩后,在报考地司法考试机构规定
(07/30/2005 07:59:00,348) [查看全文]
 *司考口诀集
   
    (此口诀为房保国老师编辑,仅供同学们复习时参考,内部使用)
    房保国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博士,理论功底深厚,在法学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讲课深受学员欢迎,特别擅长将民诉和刑诉两大诉讼法相关知识点纵横串联,融会贯通。
    轻松记管辖,编个口诀,以免枯燥乏味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
(07/20/2005 17:22:00,1785) [查看全文]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
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2.下列关于法与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06/19/2005 01:48:00,142) [查看全文]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B
2. B
3. D 
4. C
5. A
6. C
7. C
8. D
9. D
10. A
1
(06/19/2005 01:48:00,130) [查看全文]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韩某的作为:
A.构成非法拘禁罪
B.构成绑架罪
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敲诈勒索罪
2.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
(06/19/2005 01:48:00,123) [查看全文]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A
2. B 
3. B 
4. A 
5. A 
6. C
7. C
8. C 
(06/19/2005 01:48:00,94) [查看全文]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计算机阅读试卷,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
(06/19/2005 01:48:00,95) [查看全文]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D
2. B
3. D
4. A
5. D
6. B
7. A
8. C
9. D
10. C
11.
(06/19/2005 01:48:00,98) [查看全文]
 *司法部公告强调:国家司法考试不举办考前培训班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在即。司法部24日发出的公告强调: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根据公告,考试的复习与辅导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司法部国家司
(05/25/2005 17:00:00,300) [查看全文]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7日开考
6月1日起开始网上预报名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7日、18日两天。司法部24日就有关考试事项发出公告。
    根据公告,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6月1日至20日,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可在司法部网站(
(05/25/2005 17:00:00,526) [查看全文]
 *国家司法考试五类人员不得报名
    司法部24日就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发出公告,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是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三是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四是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05/25/2005 16:18:00,405) [查看全文]
 *千万别想多了
    司法部在其官方网站内公布标准答案后,“异议专区”马上有了数千份对标准答案的质疑。应该承认,有些异议颇有道理;而有些答案不能讲是错误的,但至少目前在学术上尚存在争议;也有相当一部分异议是不正确的。但笔者感触良深的却是有一些异议让人想到了四个字:过犹不及。
    1.司考试题中对“案情”的陈述范围,决定了考生的努力方向不是去探求被遗漏的事实,而只能从陈述的“案情”中搜寻出与“判案”有关的法律事实。2.司法考试不是法学研
(05/11/2005 05:07:00,424) [查看全文]
 *司法统一考试曝集体舞弊案 吉林民警喊冤集体告司法部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是法官、检察官、律师获取职业资格的考试,因其是国内最难的考试之一,通过率只有10%左右,被称为“中国第一考”。
    在去年9月进行的2004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吉林省白山考区有12名考生因第一试卷(《法理》)出现95%雷同,被司法部考试司认定为“违纪”,受到“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处罚。
    其中4名考生不服处罚
(05/11/2005 05:07:00,390)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考点:合同法中“三金”制度
  在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上,有个著名的“三金”制度(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定金),它既是司法考试的热点,也是令考生头痛的难点,我们应重点掌握以下几个内容:
  1.损害赔偿金。
  民事责任以补偿性为首要目的,故合同法的损害赔偿金也是以补偿性为主,而以惩罚性为例外。《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的即是补偿性损害赔偿金,第2款规定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也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是我国法上唯一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关于损害赔偿金的范围,损害赔偿金包括积极损
(04/30/2005 15:55:00,1934) [查看全文]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说明
[dvnews_page]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人员可以向司法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基于此,国家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司法考试方式和方法,检验应试人员是否具备担任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考试科目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
(04/23/2005 01:13:00,2255) [查看全文]
 *如何破解多项选择题?
      (1)多项选择题的特点与答题规则。国家司法考试的多项选择题,分布在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的第31题至第80题,每卷共50道,一题一分,多选题的分值占卷面总分的50%。题型表现为一个题干+ABCD四个选项,题干提出问题或提供条件。每题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或选错均不得分。多选题的正确概率最大为2/4。由于多选题答案数目不确定,且多答、少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故难度比单选题要大。单选题侧重考查考生对知识的理解程度,而多选题
(02/22/2005 02:29:00,977) [查看全文]
 *如何破解任意选择题?
      (1)任意选择题的特点与答题要求。司法考试的任意选择题也叫不定项选择题。分布于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中的第81题至第100题,共20道,一题一分,每卷各20分。题型多表现为“套餐式”,即题干为一个案例,然后连续发问,每问给出ABCD四个选项,上下问之间的事物过程具有连贯性,前后问题具有关联性。任选题每一问即一小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不选或选错均不得分。任选题的正确概率是1/4—4/4。由于多选题上下连贯、密切联系,
(02/22/2005 02:28:00,735) [查看全文]
 *如何破解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分布在试卷四,知识点主要集中在以下部门法之中:民法(含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公司法、合伙法),刑法,三大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等,其他法即使有所涉及也是附带性质。每年的题量为10—12道,每道10分左右。民法每年最少有4道,总分值在45分上下,刑法一般为2道,分值在20分左右,三大诉讼法一般各占一道,总分值为30分上下,国际经济法为一道,分值为8分左右。案例分析题是令考生负担最重、失分最多的题型
(02/22/2005 02:25:00,2958) [查看全文]
首页 | 前页 | 后页 | 尾页分页 8/11  [<<] [5] [6] [7] [8] [9] [10] [11] [>>]  
网站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