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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调高对电子游戏厅的征税标准

[日期:2000-08-07] 来源:中国中央电视台  作者: [字体: ]

 2000年8月7日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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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规定,对电子游戏厅一律按最高20% 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电子游戏厅,一律调高50%的个人所得税定额,同时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项《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账证不全及按有关规定应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电子游戏厅,应根据有关规定,调高定额,调高幅度为20%——50%,具体幅度比例可根据电子游戏厅经营情况确定,并从7月1日起计征。

 《通知》还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这项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目前我国电子游戏娱乐场所有近6万家,受利益驱动,一些电子游戏厅出现了无证经营、非法接待未成年人和利用电子游戏机赌博等现象。由此直接或间接引发的各类案件也不断增多。而为全国2.4亿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所提供的活动场所在数量、布局和规模上都难以满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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