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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000元狂吞29颗毒品 青年农民帮人运毒死罪

[日期:2006-05-17]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陈承保 [字体: ]

   5月14日,贪图3000元狂吞29颗海洛因运输毒品的冯旺,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9月21日早上,23岁的河南农民冯旺在广州市火车站候车时,与一个30多岁的号称“老板”的陌生男子相识。攀谈后,“老板”叫冯旺帮他到云南要货回广州,除给来回费用1200元外,另给3000元好处费。冯旺见有利可图当即同意。第二天冯旺坐车到达昆明市后即打电话给“老板”,“老板”叫冯旺前往腾冲县。冯旺到达腾冲,“老板”又电话指示冯旺用假身份证到旅社登记住宿,并告诉他让他接的货是毒品,有人会送货来,冯旺接到货后把货吞下肚子带回广州市。

    不久,一个20多岁的陌生男青年送毒品到客房,冯旺当着送货人的面将29颗毒品吞到肚子里。9月23日,冯旺乘车回昆明途中因胃部不适,吐出两颗毒品藏到身上的西服内袋里。24日上午到达昆明后,“老板”电话指示冯旺乘坐昆明开住福建的客车前往广州市,冯旺按指示坐车前往。当晚9时,当车进入贵州和云南交界处时,冯旺因肚子痛到客车卫生间排出15颗毒品,洗净后装入塑料袋放进行李袋中。25日上午,当客车行至广西百色市路段时,缉毒警察上车检查,从冯旺的行李袋和西服内袋中查获毒品海洛因17颗。冯旺被抓获后,又从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12颗。公安机关缴获冯旺运输的毒品共29颗,净重31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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