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武汉同济药业公司原董事长周小明因贩毒被判无期

[日期:2006-05-19]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孟军 [字体: ]

    12日,武汉同济药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小明(曾用名叶恒祥、沈一中、刘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小明在担任武汉同济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同济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于2001年3月至2002年5月,故意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指使、纵容其销售部经理李绿荷(已判刑),采用持无效的咖啡因购用证购买、有证超量购买和无证购买等手段,先后在四川、天津购买咖啡因20次,共计38350千克。他将咖啡因发运到武汉后,分别全部贩卖给贩毒分子史丙中、王振平、陈俊杰等人,由这些贩毒分子分别转买给其他贩毒分子。被告人周小明单位购买和销售咖啡因,非法营业额200余万元,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案发后,涉案人员纷纷落网,周小明畏罪潜逃达两年之久,其间为逃避抓捕曾经做整容手术。周于2005年1月31日被公安机关捕获归案。



阅读:
录入:游民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图3000元狂吞29颗毒品 青年农民帮人运毒死罪
下一篇:广东东莞街头毒品交易过程目击:贩毒团伙被捣毁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