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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运毒却称取性药 两千运费换来重刑

[日期:2006-06-1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王文波 [字体: ]

   6月14日上午10时,41岁的钟世君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在法庭审理时,钟世君曾辩解自己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还以为取的是性药。
    只有初中文化的钟世君是黑龙江人,他受杨东(另案处理)指使,携带冰毒294.4克于2005年9月8日乘坐列车由广州到了北京西站。到站后,钟世君与事先约好在西客站等候的许伟东接头,两人欲将毒品共同运送至杨东住处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钟世君在法庭上否认其犯运输毒品罪,他说杨东让他去广州取“性”药,没告诉他是运输毒品,他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但是,钟世君在侦查阶段则供述说,去年8月中旬,杨东让他从广州往北京带冰毒。8月20日左右,钟世君去广州和一个叫“大伟”的人联系后,“大伟”给了他一些冰毒,他把冰毒带回北京后交给了杨东。9月初,杨东给了他两千元,他又坐火车去了广州,并于9月8日在广州家乐福商场门口见从“大伟”手中拿了一个装有3包冰毒的塑料袋,并于当天坐T16次火车回到北京。许伟东则供述称,杨东让他去西客站跟“老大”(即钟世君)接冰毒。15时许,他在西客站的北二出口接到了“老大”,他告诉“老大”,杨东让其帮助取货并送到杨东家,“老大”还没回答,他俩就被警察抓住。

    钟世君到广州是去取“性”药,还是运输毒品呢?经过对案件审理,市一中院认为,钟世君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证明他很清楚其从广州带回北京的是毒品,如果是性药,在北京很方便买到,杨东没有必要花2500元让钟世君去广州和他人接头并运到北京。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钟世君应当明知其运输的是毒品,主观上具有运输毒品的故意,其行为符合运输毒品罪的犯罪构成。因钟世君运输毒品数量较大,市一中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伟东则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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