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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律师、审计师事物所等社会中介组织是公证机构吗

[日期:2006-11-14] 来源:  作者: [字体: ]

会计师、律师、审计师事物所等社会中介组织是公证机构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不是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

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同时规定,公证机关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管理和监督。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当前要着重发展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我国调整会计、审计、律师的专门法律中,也从未赋予这些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公证职权。所以,这些社会中介机构也不能办理公证事务,也不能称为公证机构。公证或社会公证,就是专指国家公证机关所作的公证;社会公证机构指的就是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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