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铁腕关网吧”引发的法治思考
据10月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在山西方山县县城圪洞,一个网瘾少年给县委书记写了一封对网吧的“控诉信”,该县县委书记在痛定思痛后认为:网吧猛于吸毒。于是在今年3月份发起网吧
整治风暴:县城的7家网吧全部都被取缔,由此该县成为全国绝无仅有的开通了网络却没有网吧的县城。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有人认为,这种强制取缔所有网吧的行为是一种因噎废食的行政行为;更有人将其直接斥为“人治”行政。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种行为?其中真正需要我们反思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本期“热点聚焦”组织了两篇文章分别进行了阐述。
———编者的话
关闭问题网吧乃严格执法之举
李克杰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山西方山县县城无网吧,是当地官员和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坚持违法必究的必然结果,是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律权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必然结果。而严格执法,又何错之有?
首先需要澄清的概念是,在国家已经制定《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的情况下,面对违法严重、屡教不改的县城各网吧,包括方山县县委书记张国彪和该县工商局等在内的方山县地方官员和政府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法,纠正和处罚违法行为,而不是为保存违法网吧、损害法律尊严而作出妥协和让步的所谓“决策”。因此如果说取缔县城所有网吧是该县“决策之失”的话,那显然是对网吧治理风暴的错误定性。面对严重违法、屡教不改甚至公然对抗执法的县城网吧,难道该县作出全部保留下来的“决策”才是对的吗?
事实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全面实施,是地方党委政府的首要任务。严格执法,严厉制裁违法者,是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而另一个严酷的现实却是,方山县城的7家网吧不仅无视国家法规的尊严,破坏禁止性规定,大肆接受未成年人上网,而且即使在县有关部门突击检查和集中整顿时,依然我行我素,逃避检查和处罚,甚至抗拒执法殴打执法检查人员。对照上述条例的规定,网吧的这些违法行为都符合取缔条件。方山县有关部门对县城全部7家网吧予以取缔,完全是严格执法,并无违法之处,真不知道为何会受到指责和质疑?难道就因为县委书记的直接介入和铁腕整治?抑或因为最终结果让整个县城成为让人不可思议的无网吧县城,显得有点不可思议?如此严格执法竟然频遭非议,倒叫人感到并不是在非议和质疑方山县的整治行为,而是在非议和质疑国务院制定的条例过于严格不近情理了,似乎在质疑条例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就是切断了青少年学习新技术、新思想的重要途径!
其实,我们应当充分注意到,方山县在开展网吧整治风暴之前,对县城网吧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不仅给了它们充足的转变思想、进行整改、实现合法经营的时间,而且还从经营者利益出发,穷尽了一切“拯救”手段,其结果仍然不仅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而且还证照不全,根本不符合开办网吧的基本条件。笔者就不明白,在这样的条件下,县里取缔县城全部7家非法网吧竟被一些人看成是不当行政,诬为人治管理,国法权威何在?是非标准何在?在法治社会,竟有这样的舆论环境,实在令人遗憾。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千万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方山县取缔了县城7家网吧,无网吧县城会永远持续下去,因为他们取缔的是证照不全,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且还严重违法、屡教不改的违法网吧,他们没有也不会拒绝符合条件、严格守法的合法网吧的出现和存在。因此,从本质上看,取缔县城网吧不过是方山县的一次严格执法活动而已,无论程序还是实体都没有明显不当之处,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必盲目质疑。对此,我们无疑应多用法律标准和理性眼光来看待问题,少一些想当然的无端质疑。
作者为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