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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贩卖近270千克毒品 兰州审理一特大毒品案

[日期:2006-11-2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张侠 [字体: ]

    11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毒案,7名被告人被指控运输、贩卖毒品达269.92千克。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 2004年11月,田玉来、马有文、马清元在广州接收一批内藏毒品的方木。正当马有文和马清元在方木中寻找毒品时,被甘肃省公安边防总队办案人员与当地警方联手抓获,当场在方木中缴获海洛因206千克。12月3日,田玉来在银川市被甘肃警方抓获。


   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7月,马国祥以每千克13万元的价格从一个名叫“阿强”的人手中购买海洛因50千克,随后又以每千克14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郑泽川。郑泽川指使徐东雄接收毒品后,徐东雄又将接到的毒品分批多次送给了朱坚辉和朱舜清二人。马国祥、田玉来分别获利20万元,马有文、马清元分别获利5万元。2005年2月,朱舜清、朱坚辉在广州市被甘肃警方与当地警方联手抓获。

   检察机关同时查明,2004年12月,郑泽川与朱舜清取商定以每千克24.2万元交易毒品。12月18日,郑泽川指挥徐东雄从马国祥手中购买毒品时,徐东雄在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地铁口被甘肃、广州两地边防警方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3.92千克。随后,郑泽川也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建发市场落网。

   该案件是建国以来甘肃省破获的最大毒品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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