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拍卖查封货物如何缴税

[日期:2006-11-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拍卖查封货物如何缴税
  

编辑同志:

  最近,某拍卖行受检察机关委托,拍卖一批查封货物。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对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请问,拍卖的是检察机关查封的货物,而非普通商品,为什么既应缴纳增值税,

也应缴纳营业税?

  刘庆伟

刘庆伟同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规定,凡是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均应按照4%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则应缴纳营业税。按照这一规定,拍卖行拍卖查封货物,取得的拍卖价款和委托手续费,需要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当然,如果拍卖货物属免税范围的,拍卖行经申请批准,可以免缴增值税。

  李士亭


  



阅读:
录入:法眼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税务机关可否对一个违法行为进行两次处罚
下一篇:税务机关未给付举报奖励怎么办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