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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仁医学研究院老总为医不仁诱人吸毒

[日期:2006-12-05]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字体: ]

   近日,北京广仁医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林某因引诱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林某于2006年5月26日23时许至次日3时许,在朝阳区东方斯卡拉包间内,引诱黄某、蔡某、苏某、陈某等人吸食毒品“K粉”(氯胺酮),后被查获。

    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法制观念淡薄,引诱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引诱他人吸毒罪。根据被告人林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引诱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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