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各位TOM网友光临TOM嘉宾访谈室的辩论会节目,嘉宾已进入访谈现场,访谈即将开始,请TOM的各位网友稍候!
主持人:各位TOM网友大家下午好,我们新闻辩论会又和大家见面了!我们这一期嘉宾是魏恺和高琼。都不是第一次来了,大家都认识。我们今天的话题是关于深圳警方拉小姐游街的话题,到底合不合适。你们俩先开门见山地表明一下自己的观点。

[现场组图]
魏恺:你应该先给网友介绍一下新闻由头,可能网友最近没有看新闻,不知道这件事情。
主持人:我对不起大家,导播提醒我控制一下情绪。就是最近在深圳警方抓获了很多的非法卖淫嫖娼事件,就是在事件发生之后他们分别押着这些人游街,报出他们的姓名、级别等等,然后警方拉出了这个姓名的犯人,然后就用警车拉走了,现场的观众不时地响起掌声,所以这个掀起了很大的议论,这种方式是不是妥当呢?
魏恺:我对待这件事情看了这个新闻之后,应该是有保留地赞同,大概应该是这种观点。因为这件事情发生是在特定的城市——深圳。可能之前如果有网友比较关心这方面新闻的话,可能会看到很多,包括南方附近那几个城市,比如说珠海、广州、深圳大家会看到集体买春等等,那个地方的色情是比较发达和猖獗的,我相信当地的警方在这之前已经费了很大的力气,来惩治这种行为,但是没有很好的效果,最后想到这么一招,把这些妓女,包括嫖客吗?
主持人:包括。
魏恺:包括嫖客拉到街上示众,我觉得警方是想震慑这种卖淫嫖娼的行为,我想是让老百姓感受到警方的魄力和决心,另外对于正在从事这个行业和想要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有一定的威慑力,能够更好地打击这个犯罪的行为。当然有些人可能会在一些细节上会叫真儿,比如说你刚才提到了他们是写犯罪嫌疑人没有正式被定罪,可能是不是这种身份把他们推到街上来,说他们就是卖淫嫖娼的人,让大家知道是不是妥当,这个是值得商榷的地方。
高琼:你是给我一个台阶吗?
魏恺:不是,我是有保留地支持这种方式,可能有一些细节的地方不妥,但是大的方向还是好的。
主持人:高琼呢?
高琼:我跟他的观点相反,我觉得这个很不妥。第一他刚刚说的这些人还未定罪,现在还是犯罪嫌疑人,在大众的场合游街示众,似乎太没有给人尊严了。第二点人家又不是什么罪恶滔天的大罪,何以严重到这个程度?而且现在很多在论坛里面的网友还有很多的政治体制在慢慢地倡导卖淫合法化,前两天我们也看到了新闻,一些给小姐教怎么戴套等等的新闻,这样的新闻也是挺多的了。所以在倡导卖淫合法化的进程当中,似乎这种举动是不是太过激了?
魏恺:首先我应该否定你的一点,首先在中国的现有的国情下,卖淫合法化是不太可能的,虽然有人大的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过这样的议案,但是基本上在本省内就被否决了,这是在合法化不太可能的前提下,是一定要加大力度打击卖淫嫖娼的行为。
高琼:我们先不说是否合法化,难道妓女和嫖客你就不顾及他们的尊严吗?
魏恺:那么公开审判,也是这帮人,审判对外公开,所有的老百姓都可以来看,但是没有定罪之前都是公开的,实际上都是在法律体制之外的,老百姓都可以看到这样的过程,实际上从性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在定罪之前让大家知道你可能是有罪的人,让大家看到犯这样的罪和过错的人,因为嫖客在中国的法律上不是违法的,就是犯这样罪的人会得到什么样的惩治。
高琼:但是代表的性质不一样,那个是公开审判,是非常制度化的,很官方的形式来走。这样还念到一个人的名字,还让大家看看是谁?这很侮辱人。
主持人:应该看过新闻的人都印象,他们都穿着囚衣,都戴着口罩,虽然姓名和出生日期会报出来,但是大家看不到他们的本来面目。可是我觉得戴不戴口罩对于他们本人可能不觉得,他们已经觉得自己被扒光了给人家看了。我们现在来看一下网友的观点。这条新闻一出来之后在网上就掀起了很大的讨论,有支持的有反对的,我们先念几条留言板里面近千条的新闻其中的几条。
魏恺:你今天太兴奋了。
网友:坚决支持警察的行为,像国民法之一不强的情况下,应向新加坡学习,对违法行为采取强烈的措施,不仅应该当众处理,还应该在媒体上曝光,为什么现在贪官都曝光了,他们不可以曝光呢?
高琼:我觉得几乎很多的网友都比较反对这种行为。
网友小虫:卖淫女也是人,你可以判他们罚他们,但是不能侮辱他们,这样的话他们是永远找不到工作的,如果他们再报复的话,会对社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公安局长不能办事不经过大脑啊。
主持人:我觉得这涉及到一个人权和人性的问题,其实这个话题我们不是第一次讨论了,就是犯了过错的人是不是有人类基本的权利,比如说隐私权,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件事出来之后,有一位上海的律师他上书了全国人大,上书的目的就是杜绝以后公安机关采用这样比较有辱人格的方式来公审这些犯罪嫌疑人。你们觉得这个律师上书的行为,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回复,你们觉得这种行为有效吗?
魏恺:我首先想说明一点,警方的行为是不是真的有侮辱人格的这种质疑。
高琼:我建议你有换位思考的方法想一下。
魏恺:你也可以换位思考想一下,作为色情行业的从事人员他们自己就把自己的人格抛弃了,别人还需要尊重他的人格吗?
主持人:就是想要别人尊重你,你就要自己尊重自己。
魏恺:你既然选择这个方式来赚钱,嫖客既然以这种方式来“娱乐”,你做这个事情的时候已经把自己的尊严抛弃掉了。
高琼:我要反驳一下,无论是妓女还是嫖客,这种交易他们是不是觉得这是抛弃尊严的行为,也许他只是觉得这只是一种交易,你给我钱,我给你所需要的东西。
魏恺:我觉得这个说得太没有道理了,中国这么多年来,从小到大的教育哪一个人不知道卖淫嫖娼是不合法的,就算有一些地区的信息比较闭塞他也知道逛窑子是不合法的。
高琼:但是现在很多人从事这个行业,他们不认为这个是这么违法的。
魏恺:你不能说存在就是合理的。
高琼:存在就是合理的。
魏恺:妓女是合理的?嫖娼是合理的?
高琼:有一句话叫做“存在既有合理性”。
主持人:我先说一下这个律师叫做姚建国,他说深圳警方公开处理卖淫女实质就是游街示众,这件事情会造成国际上恶劣的影响。
网友:其实这个讨论的题目本来就是比较可悲,人类发展到今天居然还在讨论游街是否是正确的。
主持人:游街在古书里面是看到过的,我记得鲁迅先生有一篇课文,咱们小学都学过,叫做《药》,说有一个人公开被处决了,愚昧的民众觉得他的血可以治病,这个事情一想起来觉得很愚昧。现在关于游街示众和公开处理的方法警察和律师是各执一词,律师认为就是游街示众,警方认为是公开处理。而且他采访广州的警方说这种公开处理是我们司法界常用的手段,并不是这次才出来。
魏恺:这个新闻让我想到了我们老一辈革命家打土豪的时候,他们也会把地主老财拉出去示众,虽然时代变化了,社会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但是这只是震慑犯罪分子的方式而已。如果你不犯罪你不违法,你绝对不会受到这种待遇。
主持人:他们因为互相在争,说这到底是不是游街示众,我刚才提到了这位律师曾经给人大上书过,他写了一封信,这里面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对示众的解释,示众就是给大家看,当中惩罚犯人。如果像你刚刚说的公开审判都是一种示众,高琼觉得示众很不合理是不是?
高琼:对。
主持人:为什么?
高琼:因为觉得人格的尊严没有了。
主持人:你觉得即使是罪犯,罪恶滔天也是有尊严的,更不用说卖淫女了,就好像我们很多人有同情的眼光看这个事情,很多的网友都说他们是弱势群体,对于弱势群体更不应该这样。
魏恺:我一直无法理解论坛上和私底下对于妓女这个行业的同情,那种朴素的同情,当然我也知道有些人不是愿意从事这种行业的,但是这完全不能成为理由,你有任何方式都可以生存,只不过你可能赚的钱不是很多,你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但这不是你去做妓女的理由,如果你一旦迈出了这一步,你以这种方式卫生,你有应该想到以后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那一刻你已经把自己的尊严抛弃了,你成为了一个色情行业链条里面的一环,当然了可能在西方或者有一些国家觉得这个是人权,是什么也好,但是你如果不用这种重点的话,可能就起不到威慑的作用,我今天把你抓起来你做了小姐,你这一次500元,我按照什么条例惩罚你。可能你回去又做小姐,可能起不到什么作用。
高琼:你已经自己给自己下了一个定义,觉得这个东西见不得光,是很耻辱的。
魏恺:是啊。
高琼:但是其实妓女也是一种职业,也是社会分工所导致的行业。
魏恺:这不是社会分工,你一直把妓女视为理所当然的存在,但是他们应该是被消灭的一部分人。
高琼:我觉得你的观点太极端化了,也许我们可能不了解这个行业真正的一种感受是什么样的,真正的现状是什么样的,但是我们也曾经听说过和见到过,我觉得为什么说现在所有的国家妓女会这么多,而且在有的国家妓女是合法的性工作者?因为他有很大的市场,他们有需要,因为有男人的市场去需要他们。
魏恺:我觉得这个讨论已经不是把妓女拉出来示众是不是对的。
高琼:暂且这个方面我们不要讨论。
主持人:我们说一下聊天室的网友说的话。
网友633849:如果家里条件好谁愿意出去做小姐呢?相信多数是生活所迫,难道不解决根本百姓的生活问题,拉出去游街就可以震慑了吗?
主持人:他认为问题出在根上,有这个土壤就会出现这些问题,就好像有一个市场就有人愿意参加。
高琼:我觉得不是去堵,而是应该疏导。
魏恺:我觉得这个工作政府和警方做得已经不少了,为什么现象还这么猖獗,因为震慑不够,你没有让他看到你做这种事情会得到什么样严重的后果。
高琼:但是女性本来就是社会群体的弱势群体。
魏恺:女性能顶半边听。
网友:大家都是混口饭吃,谁都有父母,谁没有父母啊?
网友:难道被游街了就不会做小姐了吗?换一个地方还是做小姐,这根本不会对市民有震慑的作用。
高琼:对。
主持人:有一个问题你一定要搞清楚,这不是一个行业,在中国是不合法的,长期以后也不合法,我们只能说是潜规则,或者说弱势群体,如果你总是行业行业的话,我怕我们以后就不能再探讨这个问题了。
高琼:但是新闻上都是这样说的。
主持人:对,很多的网友也跟着你说的。
网友:丢什么人?哪个国家没有这个行业?
魏恺:我们讨论的是哲学的问题,就是存在是不是合理的,虽然这个人群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于情于法都不是合理的,道德上是不道德的,法律是违法的。
高琼:前一段有把这个行业称为性工作者。
魏恺:这不是国家承认的。这个性质你一定要把握好。
主持人:我们回到人性和人权的问题上,提到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三个方面,一方面是我们比较关注的,就是被拉出来游街示众的人,他们的感受会怎么样?刚才高琼说了你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如果你犯了错,然后你是被迫的,这种事情出现太多了,给整整的一代人埋下了阴影,包括看客他们现在想起来也是心惊肉跳的。
高琼:对,一谈起来就想到了旧社会。
主持人:他们被游街示众了,真的会就此改过吗?或者是破罐子破摔,一种就是太丢人了,我以后再也不干这个事了,而且对于看的人,我以后可不能被抓上去,还有一种方向就是破罐子破摔,反正已经被曝光了,我以后就干这一行了,看的人想我不能被抓住,但是我还是要继续做,你们觉得呢?
高琼:我觉得震慑的力量似乎是暂时性的,或者是比较微小的力量。他小定决定从事这个行业或者去嫖,难道他之前没有想到后果吗?
主持人:有很多年轻的孩子可能来不及想,或者是他对社会认识不够。你觉得呢?
魏恺:你觉得出现这个问题就像我抓到一个嫖客和妓女我应该怎么处理?我拘留15天然后放了?
高琼: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
魏恺:然后他又嫖和做妓女。
高琼:做思想工作啊。
魏恺:你觉得有用吗?自己不想笑吗?以前为什么有斩首示众,或者是在西方有当中绞刑,就是想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不管影响多少人或者是影响多深,起码人一些人有心理上的压力,知道这样犯罪是不好的,会有比较严重的后果。
高琼:但是这个作用对于嫖客比较管有,对于小姐还是不太管用。
主持人:因为小姐大部分都是生活所迫,她既然已经被迫了,就没有选择的权利了。这部分的妓女集中在一个小村落里面,当地的村民说警方公开处理了之后起到的作用还是不错的,村里租房的卖淫女已经撤离了一部分,每天都有从事这个行业的卖淫女撤离了这个村。但是可能是这一段时间严打了,我们藏起来,等到下一段时间风声松了我们再出来。
魏恺:这也比没有作用强。即使可能只有比较短的时间内,2、3个月这个东西没有了,或者说减少了,也总比一直这2、3个月那么猖獗要强,而且警方在做这件事之前的考虑当中绝对不是要侮辱这些人,可能对一些被游街的人心理上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警方的本意肯定不是这样的,肯定是要起到震慑的作用而已。绝不会有侮辱嫌疑人的意思,这个应该是肯定的。
高琼:但是达到的效果已经侮辱了。
网友:法律的威慑力不在于他给出的处罚有多重,而在于犯法人被逮的机率多大,如果小偷都被抓到,谁还会当小偷呢?
魏恺:就是抓住的机率很低他也愿意冒这个风险。
主持人:对,下面的人会想只要我保证我不会被抓住,我还会干这一行。
魏恺:我觉得一方面要震慑犯罪分子,另外一方面要提高这个抓捕率,就是双管齐下的方针。
主持人:这个涉及到了第二类人,就是警察。警察是这件事的策划人或者是操作者,大家的矛头也纷纷针对他们,但是他们自己并不认为这么做有什么不对。比如说质疑他游街示众,警方说了,卖淫嫖娼是一种违法行为,属于治安案件而非刑事犯罪,依我国的法律警方可以对卖淫嫖娼者做出处罚处理的权利,因为并不一定要定罪,所以他们觉得没有什么过错。还有说很多人质疑遣返的隐私权,他们说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的主体应该是不合法的才可以,而公安人员逮捕的行为并不是违法的,所以侵犯隐私权是妥当的。他们认为逮捕这个行为是合法的,所以没有隐私权的说法。
魏恺:中国的警方有这样的传统,或者是前面有很多的例子,就是公开的审判,公开地让老百姓想看就能看到的审判实际上以前有,不是说深圳警方这一例,只不过这条新闻引起观众很大的原因,是因为被处罚者的身份的问题,是因为是妓女和嫖客,如果说是一个抢劫犯或者是杀人犯就不会有这么多人关注了。因为妓女是现在世界上不仅仅是中国,各个国家里面一种普遍存在的,而且很难完全治愈的社会顽疾,正因为这种性质在所以引起了这么多人的关注,可能有一些人对于警方的做法有质疑。是被处罚者的身份使然,警方做法的本身可能过错并不大。
主持人:高琼觉得呢?觉得警察这么做合理合法吗?
高琼:我觉得有合理性,但是我们要值得商榷的是这种方法是不是最妥当的。是不是能有更好的方法去取代这个方法。
魏恺:比如呢?
高琼:比如我还没有想到。
魏恺:在想不到更好的方式之前,我觉得这种方式虽然说有不当的地方,但是应该算是一种可取的行为,因为毕竟这种卖淫、嫖娼确实是很难处理的。一方面很难取证,然后在法律上也很难定罪,因为不是刑事案件,是治安案件,很难定罪。所以很难把这种事情有效地处理掉。
网友:警察错在什么地方呢?不是说处理的方式很极端,而是深圳警方难道不知道哪个店是干什么的?不知道哪怕例如有卖淫女吗?深圳的色情产业之所以会那么发达,就是因为警方纵容使然的。
主持人:曾经的你纵容他,现在的你把人家抓起来就往死里整,这很不厚道。
魏恺:这个前提是建在假设置身,假设深圳警方都知道有什么地方有卖淫的存在,然后又不去管。
高琼:应该知道。
魏恺:这都是你的猜测,也许可能会是这样的,但是你不能拿这个当做一个前提,我们当做前提只能是我们现在知道的警察,警察不知道什么地方再去打击,在假设之上是不好定论的。
网友:警察已经把自己的无能表现得淋漓尽致。
主持人:他觉得这个行为是无能的表现。
魏恺:我还是跟这个网友说一下,卖淫嫖娼的制度在法律上不能称为罪的罪是很难定罪的,就是很难取证,你看到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在房间里面,即使脱光了衣服你没有办法说他们是卖淫嫖娼,你能在一瞬间抓住他们吗?在那一瞬间才可以拍下来存证说他们是卖淫嫖娼的,第一是很难取证。
高琼:警方可以查结婚证之类的。
主持人:但是你只能证明人家不是合法的夫妻,万一人家是情侣呢?就是你必须同时抓住他们从事性交易和金钱交易。
魏恺:一方面性要抓住,他们是有性行为存在的,另外一方面他们还有金钱交易,才可以定为卖淫嫖娼,所以难定罪的就是他们某某治安管理条例不是某某某法,所以他们很难被定罪,不是说警方不想治理这种卖淫嫖娼的猖獗行为。
高琼:那在特殊的娱乐场所抓住就可以定罪了吗?
魏恺:是哪个特殊的娱乐场所?难道洗浴中心前面写着妓院吗?
高琼:你明白我的意思。
网友:对他们的惩罚应该顾及社会的影响,对违法者的惩罚正如魏恺所说的,但是作为公正的警方这样的游街示众会给整个的社会带来很严重的心理阴影。
主持人:魏恺觉得这种心理阴影是健康的,只会让嫖客不再嫖,也让卖淫女不再去卖。
魏恺:如果我看到了这个现场,我一定会为警察叫好,第一他们抓住了卖淫嫖娼的人,第二他们用这种方式惩罚了他们,我觉得起码不是坏的行为。
网友465631:关键的问题是禁止嫖娼如何解决独身男人的性需求?
主持人:这就是高琼说的,有这个需要和市场,所以也回答了前面网友的问题。好多的网友说妓女不是在解放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吗?现在怎么又出来了。
魏恺:你所说的行业在解放的时候已经被消灭了,那是旧社会的东西。
高琼:现在只是换了一个说法而已。
主持人:这么多的网友参加我们的讨论很荣幸,同时我们也有论坛里面的网友的参与,因为他们发了好多的页,我来不及跟大家分享,我想现在连线一位论坛里面的网友,看一下他有什么尖锐的观点。这位网友在西安?
高琼:对,这位大哥是比较有见地的,他在论坛里面对这个观点特意发了一个帖子。
网友北方可可:您好!
主持人:您好,我是TOM新闻的编辑,我要应娜娜,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关于卖淫女游街是否妥当的新闻辩论会,我们知道您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还在TOM论坛里面发帖论述了一下,请你说一下对这个问题的观点。
网友北方可可:这个事情发生之后,我注意到警方迟迟没有做出正式的回应,所看到的也都是在那个媒体记者的逼问下做了一个答案,看上去他们这些说法给人的感觉都是说理是勉强的。有那种死不认帐的味道。
主持人:就是不管我们质疑的声音多大,反正人家就是这么干的,也没有什么必要跟我们解释?
网友北方可可:对,给人明显的感觉就是你怎么问我都是不答,如果你非要问我死不认帐,就是这个样子,这是警方给我的印象。第二个观点就是关于全国妇联的表态,他那个表态使我感到比较吃惊的。就是说这是《中国青年报》,也是国内比较正规的媒体刊登出来的。就是说全国妇联这个记者说境外媒体报道说全国妇联对这个事做了表态,全国妇联回答说他绝没有这件事情,而且说他们没有表态,也不打算表态。这个话我听了非常吃惊,吃惊在哪里呢?第一个是他的说法给人的感觉有明显的我全国妇联不愿意与这个事情有染,就是不愿意扯上边,就是划清界线的感觉。
主持人:但是后来又一个后续的报道,就是全国妇联虽然否认了曾经跟公安部交涉过这件事情,但是他也说了相关的妇联领导密切关注这件事情的动态,不知道您看到没有?
网友北方可可:这个没有,假如他这样说的话,还算是一种外交辞令,我们密切关注和研究。但是我看到的是《中国青年报》12月11日刊登的,他们的说法就是说我们没有表态,我们也不打算表态,更不需要向公安机关交付。我第一点吃惊的就是这个事情好像跟你们扯不上边儿一样,第二你没有表态—不打算表态,具体后面有什么背景呢?他说明的背景是什么?我想是明确的,就是说这种事情尤其是一个特殊的前提,是妓女,这种事情跟妇联他认为是没有关系的,他也不愿意有关系。再一个我想问的是,你这个妇联的组织章程里面难道说明了妇女不包括妓女吗?这就把这个问题扯回到中国当前的社会现实中来,这明摆着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她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或者发生问题的时候,向妇联这样的群众性的组织应该帮助她们一把。说到人道关怀也罢,说成人性关怀也罢,都应该做点什么,结果连表态都是这样的表态,这个是我绝对不能接受的。我认为全国妇联,当然我们大家聊天,我说话比较随便一点,要不然这个妇联所谓负责人,他是个白痴,他智商低下。要么就是妇联的政治倾向,他们那种微妙的跟着形式观察着走,这种微妙的心态实在是要不得,我为这些妓女感到悲哀,我为全国的妇女更加感到悲哀。我说妇联这种表态绝对是不行的。
主持人:关于妇联的问题就说到这,您在评论里面说把卖淫女和贪官进行并列了,您是怎么想的?
网友北方可可:这个事发生以后,人家的评论等等很多,我倒是想我们要找到一个比较新的角度,所以我想到这儿了。我就说我们是不是做一个假设,假如说这个新闻事件的主角不是妓女和嫖客,我们把他置换一下,这个主角是贪官污吏,比如说已经判刑的高官,像那些人,他们是刑事犯,而且是法律已经落锤定案的罪犯,是正儿八经的罪犯,但是嫖客只是犯罪嫌疑人,法院没有做出判决之前这些人只能被称作犯罪嫌疑人,第二个贪官污吏他们给社会造成的影响比妓女和嫖客要大得多,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还有一个是妓女出卖肉体赚一点肉金,虽然我们不能歌颂他们,但是也绝对不是像贪官污吏那样给社会造成那么大的后果。而且我们如果说诙谐一点讲,他们还算一种诚实劳动,总算是一种付出。那贪官污吏呢?不劳而获是无疑的,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那另外从深圳警方自己的口吻来说,他们说彰显警方的威慑力,威慑罪犯等等。那假如说把贪官污吏这些高官,尤其是官衔帽子比较大的,这些人拉到街上转悠一圈,是这个威慑力更大?还是妓女嫖客的威慑力更大?他说的群众拍手称快,如果那些人示众的话群众拍得更响?我觉得这个都是简单的问题,警方肯定是没有办法回答的。如果致函一下,深圳警方的做法,我们所要给他下的定义就非常明显了。犯了错也没有什么,政府也是人来操控的,政府也会犯错误的,问题是我感觉我们的政府现在并没有转变过来,就是说你犯了错,是做一下解释,甚至去承认一下错误的勇气都没有。这没有什么,但是目前的表现给人的感觉构造死不认帐,而且说得非常勉强。
主持人:我知道了,北方可可你的意思就是说,其实比较希望深圳警方对这件事情做一个回应是不是?
网友北方可可:对,你有一个正式的回应。
主持人:行,我们一起拭目以待,看一下接下来会不会有回应或者是更正的事件,或者是一些后续的报道,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好吗?
网友北方可可:好的。
主持人: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连线采访,再见!
网友北方可可:再见!
主持人:这位大哥真能说,把我们的时间说得差不多了。我们现在读一下聊天室里面网友对于北方可可论点的反应。
网友:小姐比贪官污吏强多了。
网友:在深圳这个地方白天上班晚上出来接客的女的大有人在,你说他也是为了生活所迫赚血汗钱吗?
主持人:其实我们之前说的第三种人就是看客,我们以前说深挖等等的都是在揣测,刚才魏恺说他如果在现场他会鼓掌,如果高琼你在现场,你看到了公审,不一定是小姐,可能是别的罪犯的大会,你会在宣判的时候鼓掌还是抱着同情的心理不要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
高琼:我很茫然。
魏恺:既然她去看了,她肯定觉得这个事情是合理的。
主持人:不一定,比如说有一天你走在街上就会遇到这么样一件事情,你会觉得很反感,还是觉得警方做得好?
高琼:我觉得态度会很中立的态度,就看一下是什么样的情况。
魏恺:起码你不会说他们不尊重人权他们侮辱人。
高琼:当然不可能大叫一声怎么样。
魏恺:就是心理最基本的反应,你不会有反感吧?
高琼:心理会说,怎么这样啊?
主持人:我分析,其实那些看客的心理是对小姐进行道德的审判,他们会觉得如果我遇到这么一件事情,我的第一关注点不是警方的行为是不是合法,而是看一下这些小姐多么地不要脸。所以在警方宣布的时候他们会鼓掌,说起来对于弱势群体不应该这样,但是我们心理上已经对他们判了罪了。而且还大言不惭地说,我们在司法上应该对他们进行尊重。
高琼:我们还是应该很好地解决。
网友384971:对于游街示众的个案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并不严重,但是全国各地的执法者都对违法者都这样做,那这个社会就处于人心慌慌之中了,虽然这些可以带来高威慑,但是并不是最好的措施。我们今天的新闻辩论会结束了,大家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