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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督办函——人大的又一监督"法宝"

[日期:2007-01-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人大手中的又一项监督“法宝”

  法制网记者 胡新桥 法制网通讯员 彭劲

关键词·审议意见督办函

  把委员、代表们在审议时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以督办件的形式

发送给负责承办的政府职能部门,并要求限期回告。———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作义

  压在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局长张雷心头近一年的大石头,最近卸下了。
  “截至目前,全区去冬今春各类水利工程共完成土方182万方,占计划的98%,维修了66处区属闸站,实施了107国道沟清淤工程土方8.6万方、昌家河清淤整治工程14万方……”
  张雷在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吐出这一连串数字后,委员们表示了肯定的态度。在此之前,他已经为这份题为“东西湖区去冬今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忙碌了一个多月。
  而这,只因为一份区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审议意见督办函”。

  人大代表:“又一项监督法宝”

  2005年6月17日,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经过两年多时间酝酿的“审议意见督办函”,获得委员们的一致通过。
  什么是审议意见督办函?“说明白点,就是把委员、代表们在审议时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以督办件的形式发送给负责承办的政府职能部门,并要求限期回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作义如此解释。
  他说,作为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审议意见如果只保留在会议记录中,会使监督缺乏延伸性,效力自然大打折扣。久而久之,审议意见和人大监督会变成走过场。
  为了切实提高审议质量,发挥监督作用,区人大常委会从2004年初开始酝酿一种更为有效的监督手段。在这种形势下,“审议意见督办函”的构想渐渐浮出水面。
  面对这一监督手段,不仅政府部门触动很大,代表审议发言的积极性也提高了。有代表称之为“人大手中的又一项监督‘法宝’”。

  区政府:“对我们触动很大”

  2006年2月22日,正在实施疏浚施工的昌家河边来了一拨人,他们一边沿着河道仔细地察看着现场,一边不时向施工人员询问着什么。
  原来,他们是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此行是视察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昌家河疏浚工程关系到两个地区的抗旱排涝工作,春节前就应完工,为什么节都过完了,还没建好?”从委员们严肃的表情上不难看出,大家对眼前进展缓慢的工程现状很不满意。
  在随后的常委会会议上,根据视察情况,委员们提出了4点意见:编制好“十一五”期间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计划;在雨季来临前完成昌家河、中低灌国道沟疏浚工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加大退田还湖项目和全区污水管网的实施力度。
  这些意见,很快被整理成东常办督[2006]1号审议督办函发给了区政府办公室。函中明确要求区政府要督促落实并将情况及时回告。
  区水务局长张雷按时向委员们汇报———报告中关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污水管网建设项目、退田还湖工程以及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的陈述,得到了委员们的好评。
  “效果很明显。”让肖作义印象尤为深刻的是,走出会场后,一位相熟的政府工作人员私底下拉着他说:“老肖,你们这一下带来的触动不小啊。”

  区人大:“忙得很值”

  今年,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已发出6封审议意见督办函,其中落实回告了3件,有3件尚在督促办理之中。而在这一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农城工委主任陈少华的感受就是一个字———忙。
  “以前,别人都说人大是‘二线队伍’,工作无非是走一走,看一看,人大工委整天无所事事。”老陈毫不避讳地说,“现在不一样了,一天到晚有事干。”
  事实上,老陈的这种感受正是缘于政府职能部门态度的转变。自从实施审议意见督办函制度以后,负责承办的政府部门一改往日工作作风,一方面认真落实,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地联系人大,请代表和委员去检查。这使得对口工作的各工委成了最忙的部门。仅就农田水利建设督办函一例,区人大常委会农城工委就视察了走马岭十支沟、中低灌国道沟、昌家河等十余处工程。每隔一段时间的现场察看和听取汇报,使得各工委像上紧了发条的闹钟,不停地忙碌着。
  尽管如此,大家却都很满意这种充实的工作状态,正如他们自己所说———忙得有味,忙得值。
  本网武汉1月14日电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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