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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岛保护法草案已提交人大常委会

[日期:2007-01-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海岛保护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追踪立法议案

  议案: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刘赐贵等93位代表提出3件议案,要求制定海岛保护法。

  法制网讯 记者吴坤 全国人大环境与

资源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已审议通过海岛保护法草案,目前已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据了解,我国是一个陆海兼具的国家,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按照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我国主张的管辖海域面积可达300万平方公里,接近陆地领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在我国的海域中,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有7300多个,具有常住居民的海岛数量为400多个。
  据介绍,全国人大代表在关于制定海岛保护法的议案中提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自然资源的紧缺,海岛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开发利用海岛,特别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活动,在一些沿海地区越来越多,无序和无度开发利用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已经影响到了我国海洋权益、国家安全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代表们在议案中建议,要加快制定海岛保护法,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最大限度地保护海岛资源和生态环境。
  制定海岛保护法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06年年度立法计划。全国人大环资委按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要求,组织起草了海岛保护法草案。据了解,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在草案中已被基本采纳。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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