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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律所将有信用等级 3年内受过处罚无权参评

[日期:2007-01-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吉林律所将有信用等级

3年内受过处罚无权参评

  法制网讯 记者梁国栋 通讯员曹鑫钰 李晶 记者1月6日在吉林省律师协会了解到,吉林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会

决定,从今年1月开始,对全省律师事务所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活动。
  这次全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依据《吉林省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规定,将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分为AAA、AA、A级三个信用等级,其中,AAA为最高级。凡在吉林省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均应参加评定,但在近3年内受到过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或公开谴责行业处分的律师事务所不参加此次的评定工作。

(责任编辑 苏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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