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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 北京丰台降低法援门槛

[日期:2007-02-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让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

 北京丰台降低法援门槛

  法制网讯 记者张亦嵘 李松 社会转型期,怎么保护困难群体的利益?怎样在他们身上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法治力量。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石伟英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使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
  简化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手续。以前,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需要申请人去家乡有关部门开证明,证明他的农民工身份,才能得到法律援助。从今年开始,来丰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的农民工,只要能证明身份,中心就不用再审查其他条件,便可以优先为其办理手续,并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启动律师社会调查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年4月,丰台区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启动律师社会调查机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而扩大了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范围。未成年人法援案件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给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办理。对于其中的刑事案件,开展社会调查。通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社会调查,律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成目前人格状态、心理特征的原因进行分析,以书面形式向检察院和法院提供有利于其减刑、免刑的社会调查内容。
  残疾人法律维权无死角、无盲区。今年8月,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9月,丰台区街乡镇基层残疾人法律维权组织覆盖全区,使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贫困残疾人申请民事法律援助的,适当降低了门槛,对属于案件范围以外的案件,只要经街、乡、镇确认当事人确属经济困难,可给予援助;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残疾人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律援助中心均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指派辩护律师,无需对其经济状况进行审查;这些举措的实施,很好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自2000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为残疾人办理民事法律援助诉讼案件54件,受理调解、代书等非诉讼案件195件,办理残疾人刑事案件68件,接受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的残疾人近万人次。

(责任编辑 苏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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