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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县经验材料

[日期:2007-02-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创新工作思路把握“六个环节”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我县自2004年6月被列为全市“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县后,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按照“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点面结合,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扣“六个重点环节”,扎实开展“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启”。即全力实施“一把手”工程,高规格启动试点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扎实深入开展,特别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能否取得成功,领导重视是关键。因此,我县全力实施了“一把手”工程,把“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列入了各级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体现在“四个抓”:

    一抓宣传动员。去年7月,我县接受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赋予的“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任务后,专门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会,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全县“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的工作方案》。7月2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由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县四套班子领导参加的声势浩大的全县“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到会讲话。同时,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普法验收试点的目的、意义,在全县公民中掀起了新一轮学法用法热潮。

    二抓领导机制。县委调整了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充实了办公室人员。各乡镇、各单位全部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力量,配备了28名司法助理员和3967名普法宣讲骨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普法网络。

    三抓责任落实。实行目标管理,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各单位签订普法依法治理责任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时,把全县分成24个普法责任区,由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普法工作,破解了推诿扯皮的难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抓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下大力气,做大做强法制宣传工作。去年,我县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月”、“送法下乡”、“送法进企”、“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中,采取“普法办搭台,专业法主管部门唱戏”的方式,充分发挥了专业法职能部门的作用,出钱出车出教员,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从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是“点”。即培育好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主要把好“三关”:(1)选点关。在“四五”普法工作中,根据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原则,我县确定了一个乡镇、一个机关、一个企业、一所学校、一个社区为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示范点。(2)指导关。为使这些示范点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挂钩包干,对他们的工作进展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县普法办落实人员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3)示范关。12月8日,我县在X镇召开全县“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现场会,组织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和各乡(镇、场)分管领导以及各乡镇普法办主任组成考核验收组,对X镇的“四五”普法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考核验收。通过对X镇的考核验收,使全体人员学习到了X镇的“四五”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了“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操作流程,为组织全县的普法验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尺”。即制订出符合“四五”普法工作实际的可操作性的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考核验收评分标准,是衡量“四五”普法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尺。我们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制订出台了《C县对乡镇“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评分标准》、《C县对行政村“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评分标准》、《C县对县直机关、企业、学校“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评分标准》等三个评分标准。这些标准有三个特点:第一,突出了重点。即突出了对“四五”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第二,分类考核。对乡镇的考核,主要突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制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政务公开以及专项治理情况等;对行政村的考核,主要突出村干部及普法宣传骨干的学法情况、村务公开、民主选举等村民自治情况;对机关、企业、学校的考核,主要突出专业法的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情况、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第三,便于操作。这三个标准不但贴近实际、注重实效,而且评分标准细化,可操作性强。这三个标准在全县“四五”普法考核验收中实施后,总体反映较好。

    四是“查”。即加强督查,促进各单位对普法工作的落实。督查是促进普法工作落实的重要环节。我们主要采取“三查”:(1)自查。各乡镇、各单位认真按照《全县“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验,查漏补缺。(2)抽查。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和普法办人员不定期对各乡镇、各单位的自查自验情况进行抽查。2004年9月初至10月上中旬,县普法办组织人员深入全县17个乡镇和20个县直机关单位、学校、社区,进行了实地检查。(3)督查。针对自查、抽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准备工作,迎接县、市验收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查漏补缺,限期到位,并重申责任,强化意识。该通知下发后有相当一部分后进单位迅速行动起来,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考”。即严格考核,不流形式,不走过场。为高标准、高质量迎接市里的考核验收,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于元月6日至13日组织11个考核验收组,由副县级领导带队,分赴全县25个乡(镇、场)和89个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了全县“四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这次考核验收有三个特点:(1)精心组织。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考核验收的组织领导、日程安排、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方法步骤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了《关于组织全县“四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实施方案》。11个考核验收组均由县领导带队,同时,从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了35名业务骨干参与考核验收,并对他们进行了业务培训。(2)认真考核。这次考核验收,主要采取听、考、查、看、评的方法进行。一听:即听取被验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汇报本地、本单位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经验、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二考:即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与口头测试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考查“四五”普法期间所学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三查:即查验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普法教材、宣讲员名册、学习笔记、考试试卷、档案资料等是否齐全。四看:即看普法工作成效。重点治理见成效;公民法律意识有增强,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得较好;经济建设稳步发展,人均年收入上升;社会治安形势稳定等。五评:即召开由10位干部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被验收单位“四五”普法以来各类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情况、本地执法状况、社会治安、经济发展和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评议,并发放《普法效果评议表》进行问卷调查。最后,对被验收单位的工作逐项核实打分,进行总体评估,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3)积极整改。2005年元月14日和26日,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分别召开全县“四五”普法考核验收汇报会和工作促进会,对我县“四五”普法工作作出客观的评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考核验收情况进行了通报。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以红头文件形式通报了12个基本符合验收条件但限期整改的单位和2个未通过县级验收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进一步做好完善工作。县普法办再次组织验收直至合格,以迎接上级的考核验收。

    六是“保”。即人力保障、财力保障和物力保障。“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自去年7月份启动以后,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切实做到“三个保障”:(1)人力保障。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由原来的30人调至41人,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3个调整到34个,普法办由3人增至5人。(2)财力保障。县政府在确保1.8万元普法经费到位并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一次性拨专款7万元用于普法验收试点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积极投入人、财、物,多数乡镇领导明确表态,经费保障没有问题,仅赋春镇去年就投入了4万元,全县共投入102万元。(3)物力保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部署开展的活动中,做到要人给人,要车给车,从不推诿,从而确保了“四五”普法考核验收试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在实践中,我县虽然摸索并积累了一些初步经验和做法,但这些做法还有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和完善。我们将不断思考,不懈努力,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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