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新时期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现就我省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根本指导方针,也是新时期加强团的建设的行动指南。“党建带团建”是贯彻“三个代表”思想,全面加强党和共青团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对于全面加强新时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党的青年工作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建带团建”是党对共青团组织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需要。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的工作是党的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团的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相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党建带团建”,能够使共青团在新的历史时期紧跟党走在时代的前列,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能够使共青团组织更好地肩负起团结带领青年的重任,充分发挥青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能够有效地推动团的组织建设顺利发展,更好地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
“党建带团建”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近几年来,我省基层党组织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把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格局中,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领导,增强了基层团组织的内在活力,也促进了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各级团组织加大了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力度,发展的新党员中,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比例逐年增加,“推优”已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对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坚持“党建带团建”是我们党在新世纪进一步加强党、团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我省基层党组织和团组织建设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基层党团组织仍然比较薄弱,吸引力、凝聚力不强;一部分党员、团员理想信念动摇,组织纪律松驰,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一些地方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不够,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等等。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坚持党建团建一起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正确把握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的领导,通过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基层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党、团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
按照中央组织部和团中央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以“五个有”的要求建设团组织,即: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尤其要有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受到团员青年拥护的青年带头人;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团组织工作制度;有保证团组织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活动阵地。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省80%以上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团组织,60%以上的农村和社区团组织要达到“五个有”。在此基础上,创建一批班子建设好、团员队伍建设好、主题活动好、制度建设好、阵地建设好的“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五四红旗团委”,把全省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领导,带动基层团的建设取得新的发展。具体工作中要做到“四带”,即带思想建设,使团的思想教育工作与党培养“四有”新人的目标相适应;带组织建设,使团的基层组织与新的社会组织形式、从业方式相适应;带班子建设,使团干部队伍与团的事业和党对青年干部的要求相适应;带队伍建设,使团员队伍与党的后备军的建设方向相适应。
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应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把“三个代表”的思想贯穿于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各个方面。通过开展“党建带团建”工作,使党与团、党与青年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党在新时期执政的群众基础更加巩固,使团的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为青年服务。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确定教育内容,根据青年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团员主题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素质,发挥团员青年的聪明才智,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党组织开展的活动,适合团员青年的,应吸纳团组织参加。
(三)基层党建和团建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各级党组织要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切实履行“党建带团建”的政治责任,指导和带动团组织搞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团组织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团组织要紧密结合基层党的建设加强改进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根据新的历史时期,党、团员队伍发生重大变化的实际,认真解决发展过程中党的建设和团的建设出现的新问题,使之更好地沿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的方向前进。在运用已有的成功经验的同时,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对团组织的领导,有利于发挥团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团组织服务青年成长,有利于增强共青团组织内在活力的原则,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辟新境界。
三、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主要内容
1、带思想建设,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
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当前,要把学习邓小平理论同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深入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教育,广泛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
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在团员青年相对较多的单位可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年委员或选派青年党员到团组织中担任政治辅导员。基层党委的负责同志要坚持和发扬为团员青年上党课、作形势报告等好传统和好作风。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吸收优秀团员和不是党员的团干部参加党内的学习教育活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党员冬训可吸收团员参加。基层党、团组织可充分利用党团活动日联合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业余党校、团校等思想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开展团干部培训工作,保证培训任务的落实。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教育的有效形式,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
2、带组织建设,大力探索新形势下活跃团的基层组织的有效途径。
地方各级党、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和职能部门要对基层团组织建设加强分类指导。在农村,要继续结合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和乡镇党委建设,配强乡镇团委班子,带动村团支部以及整个农村基层团的建设。要选配好乡镇团委书记,乡镇专职团委书记应选配年龄在25岁左右,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担任。进一步完善团支部书记、青年星火带头人、村科技副主任“三位一体”的配置工作,加强对团支部书记的管理和考核,并纳入村干部目标责任制管理中。要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探索产业建团模式。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团组织要与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同时进行,及时调整企业团组织的设置和隶属关系。要支持共青团依照法律及团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团的干部编制和机构设置需作调整时,应事先征求上级团委意见。下岗团员较多的企业,可在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单独建立团组织,实行集中管理。改制企业的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可以依法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参与法人治理结构,发挥青年在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条件成熟的企业原则上都要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大中学校的团组织建设,要适应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紧紧围绕素质教育的需要加强和改进。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共青团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高校体制改革中,高等院校团委机构不得合并、撤销或削减,并积极探索高校后勤社会化和完全学分制下高校团组织的设置方式和工作方式,要指导和帮助各类民办学校及时建立团组织,明确隶属关系。要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街道、社区等其它社会组织的建团工作,党的建设要与团组织通盘考虑。凡是建立党组织并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企业党组织都要尽快帮助建立团组织;尚未建立党组织但巳具备建团条件的,企业所在地区党组织要帮助企业先建立团组织,为下一步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街道社区团组织建设,要把加强街道团工委建设作为基础环节来抓,着力配齐配强街道专职团干部。
3、带班子建设,强化团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
党组织要进一步重视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团组织切实做好团干部的选拔、配备、培养、管理、输送工作。各级党委要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结合共青团的特点,把优秀的青年干部选拔配备到各级团的岗位。各级党委要把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之中,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认真抓好落实。要用轮岗、上挂、下派等形式强化实践锻炼,抓好培养工作。各级党委在任免、调动同级团委书记、副书记时应事先征求上级团委的意见,取得一致之后再行发文。各级团组织班子换届人事变动,要严格执行向上级团组织报批的制度。团干部任职前的考察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可吸收上级团委共同参与进行。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按照地市州团委正副书记的任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县(市、区)团委正副书记不超过30岁的要求(国有企业、学校、机关等参照执行),选配各级团的班子,形成梯次结构。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共青团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团干部最高任职年龄的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对于到龄或接近任职最高年龄的团干部要提早联系转业部门,保证团干部及时输送。对于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优秀团干部,应当大胆破格使用。各级团委要及时向同级党委、上级团委提供需要按期转岗的团干部的情况,并根据团干部本人德才条件,提出转岗安排的建议。
要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业事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的规定。各级团委书记、副书记应按照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领导干部的条件配备,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要避免“以副代正”配备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的做法。街道、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基层团干部兼职的不应超过两个以上职务。村团支部书记兼有其他职务的,其工资待遇不应低于村党政主要干部工资的80%,村团支部书记不兼其他职务的,工资待遇不应低于村党政主要干部工资的60%。
4、带队伍建设,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党组织要重视和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指导团组织切实做好团员发展、教育、管理、“推优”工作。要按照“数、质”并举的原则,加大团员发展力度,努力壮大团员队伍。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团员教育、管理的新方法、新模式,增强教育、管理的实效性,全面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甘组通字(1994)14号文件精神,坚持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程序,扩大“推优”数量。要进一步总结“推优”工作经验,研究和解决“推优”工作中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和深化“推优”工作。党组织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对“推优”工作要提出明确的要求,要重视团组织的“推优”意见,注意吸收团干部中的优秀团员入党,使“推优”工作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来源。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
要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县以上党委都要有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县以上党委专门研究共青团工作的会议每年应不少于两次。党委领导同志要支持和参与共青团的重大活动,县以下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同志要把共青团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之中。
各级党组织要把基层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格局中,在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指导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要定期听取团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团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要大力支持共青团根据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带团建”工作列入党团组织管理考核之中。各级组织部门和共青团组织都要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联系点,以点带面,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分类指导。省地县组织部门和团组织要经常检查了解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情况,在全省形成党团建设同步抓、党团阵地同步建、党团教育同步搞、党团工作检查同步进行的“党建带团建”运行机制。
各级党委要为基层团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县(市、区)、乡镇、街道团委的工作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企业团的经费要根据省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团员青年人数固定拨付,并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中;学校团的经费应根据团员青年人数按有关规定从学校事业费中拨付;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大力支持团组织依法兴办经济实体,领办科技推广项目,做到服务经济与壮大自身实力相结合。有条件的乡、村可给团委、团支部划拨一定的“经费田”,支持团组织进行合理开发和取得收益。
要不断建设和改善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各级党委应积极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将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列为本地、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支持团组织多方筹资、多种形式建设青少年官、青少年之家、青少年科技图书站等活动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