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高瞻远瞩地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护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最近,胡锦涛同志要求全党牢记“两个务必”,牢记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党的使命,增强忧患意识,树立为党和人民事业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这对于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作风建设,实现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上提出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首先,应明确艰苦奋斗的内容和形式是与时俱进的。我们党继承了中华民族勤劳勇敢、朴素节俭的美德,把它和实现党的最高理想和奋斗目标联系起来,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起来,形成了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建设时期,我们党依靠艰苦奋斗的精神,率领全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成了一个富强、小康、文明的社会主义新中国。同样我们检察机关重建20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积极查办案件,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
可喜的成绩。所有这些,都是全党和全体检察干警艰苦奋斗的结果。
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物质装备的改善,在检察机关,少数干警丢掉了艰苦奋斗这个优良传统,抵御不住腐朽思想的侵蚀,在“糖衣炮弹”面前打了败仗,有的贪图享乐,互相攀比,不思进取;有的以权谋私,执法犯法;有的触犯禁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些现象触目惊心,令人深思。
要正确理解艰苦奋斗的具体内容和表现,一方面我们不提倡艰苦奋斗等同于要求去过那种清苦生活,一方面要克服讲“艰苦奋斗”是“老一套”,“过时了”的错误认识,应当明确,艰苦奋斗的要点在于“奋斗”,它不仅指勤劳朴素的生活作风,更是指不畏艰难困苦、坚韧不拔、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甘于奉献淡泊名利的思想品德。因此深该认识和正确把握艰苦奋斗的新的时代内涵,有助于我们利用优越的物质技术条件,去战胜前进道上的各种困难。
其次,应明确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是保持成绩,不断前进的前提。毛泽东同志曾经谆谆教导我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一条颠扑不倒的真理,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有过深刻的教训。建国初期,我们居安思危,埋头苦干,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克服了三年暂时困难,但是十年文革动乱,我们满足于现状,推行极左的做法,闭门搞建设,结果远远地落后于世界。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20多年,特别是13届四中全会以来13年的艰苦奋斗,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了小康,但我们党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各项措施。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
就我院而言,2002年以前,我们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各项工作上了台阶,先后被省院评为“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的检察院”,被市院评为“2001年度目标考评先进单位”。但是到了2002年,由于不少同志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认为吃了几年苦,得了不少荣誉,可以松口气了,思想上不求上进,工作上要求不高,作风上松散懒惰,导致在200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评中名列末位,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上作了检讨,教训是深刻的,我们感到压力很大。
学习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的讲话以后,我们深深认识到:骄傲自满是个祸害,在与时俱进的新时期,千万不能骄傲自满、不能懈怠、停滞不前,不能丢掉艰苦奋斗这个优良传统,否则就会落后于时代。基于此我们分别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干警会,开展大讨论,认真找原因、找差距、挖根源,全体干警纷纷表示要变压力为动力,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奋力拼搏,再创辉煌。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调整了科室负责人,以“星级创优”和落实“五条禁令”为契机,狠抓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纪、反贪等业务工作来了个“开门红”。因此我们要牢记两个务必,居安思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状态,忠实履职,扎实工作,努力争创一流检察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