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某某原系某知名证券公司职员,1999年私自更改客户账号密码,支取40万元人民币,与男友逃离深圳。在逃亡途中,恋人携赃款不辞而别。事隔八年,因伤心而留学归来的国某某,成了浙江某师范学院外语系主任。近日,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国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南方都市报11月5日:《深圳女逃犯海归当上大学系主任 事隔8年后被抓》)
据说,国某某由于出色的表现和勤恳的工作,在短短几年之内就成为了某师范学院外语系主任。如果不是深圳警方火眼金睛,穷追不舍,说不定再过几年,这位女逃犯荣升副校长什么的,也未可知。
国某某是如何混进那所师范学院的?报道虽然没说,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她到学院应聘时,个人履历表总是要填的吧?就算出于做贼心虚,国某某隐瞒了在深圳证券公司的供职经历,莫非学院仅因她是个女海归,就对其以往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不做一点外调便决定录用,并很快委以重任?现在看来,完全有这个可能。
一个境外硕士学位,便让国某某轻而易举地隐身高校达数年之久,可见在某些学校海外文凭的“含金量”有多高,人事管理制度存在的漏洞有多大!而实际上,在通信业高度发达的今天,了解一个人的相关经历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可惜,在当下改革用人机制的语境中,包括高校在内的不少企事业单位,为了打造所谓超人品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居然来了个“英雄不问来路”。于是,杀人嫌犯当上了警察、潜逃毒贩成了国企高管之类事情时有所闻。而且,从不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当然更休言启动司法程序了。照这样下去,天晓得还会蹦出什么比女逃犯当上大学系主任更让人惊悚的新闻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