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香港律政司向高等法院申请禁止民间电台广播

[日期:2008-0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中新网1月10日电 香港律政司9日向高等法院申请颁布紧急禁制令,禁止民间电台继续广播,经过大约三小时聆讯,法官冯骅决定,押后今日继续聆讯。律政司代表律师指出,民间电台若继续广播,会引发其它人效法,影响无线电波传送,可能影响紧急服务,危害公众安全。对于民间电台声言继续广播,电讯管理局呼吁切勿以身试法。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律政司于昨午接近五时紧急向法庭申请禁制令,要求在高院就案件作出裁决前不能恢复广播。律政司代表在庭上指出,执法部门已曾多次采取行动,但民间电台仍继续广播,更准备今日重新启播,所以要求法院颁布紧急禁制令,若民间电台仍然知法犯法,法院可处以较重刑罚。

律政司代表说,忧虑东区法院前日的裁决会造成法律真空,且有其它人会效法民间电台,进行非法广播。

高院法官冯骅听取双方律师陈词后,表示要厘清颁发禁制令的后果,以及研究裁判官的判词,押后今日再聆讯。

电讯管理局检控“民间电台”非法广播一案,东区法院经多日审讯,主审裁判官游德康前日指出,《电讯条例》订立的电台发牌制度容易令申请人混淆,给予行政机关过大权力,违反“保障言论自由”的条文,宣布撤销六名被告共十四项控罪。律政司代表随即表明提出上诉,要求裁判官将撤销控罪的决定暂缓执行,裁判官接纳申请,把案件延至下月11日再提堂,期间待控方到高等法院排期上诉。



阅读:
录入:游民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江苏南通民警率先装备警用转轮手枪(图)
下一篇:广东佛山6名劫匪在工厂门外劫走270万元(图)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