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在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向大会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说,全省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自身改革与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陈旭说,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法院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指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监督指导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人民法院事业,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54477件,办结1345589件。各级法院坚持以和谐方式解决纠纷,全面加强调解工作,大量矛盾在起诉过程中或者起诉前得到了解决。这五年案件受理数、审结数分别比前五年下降6.51%和5.64%。省法院共受理各类大案要案14401件,办结14044件,比前五年上升17.89%和18.93%。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9975件179880人,比前五年上升22.76%和22.61%;认真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方面,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96819件,比前五年下降5.49%,涉及诉讼标的总额713.90亿元;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方面,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运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401982件,执行标的总额475.89亿元。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省法院不断增强各级法院司法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认真审理涉及民生问题的各类案件,全省法院审结抚育、抚养、赡养、收养等案件10569件,审结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案件25575件,在审理破产案件中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安置企业职工31456名,审结涉及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民事、行政案件4049件,审结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不正当竞争案件814件,审结涉及森林、矿产资源和危害野生动植物、污染环境的案件2936件;积极采取和谐方式解决纠纷,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从2003年的42.56%上升到2007年的56.87%,执行和解、自动履行案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49.09%;强化为民便民各项措施,依法为25520件案件的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7960.48万元。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改革完善审判方式,五年来基层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5.30%;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从2006年7月1日起,省法院对全部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制,五年来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729726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当事人服判不上诉的占87.87%;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2005年5月以来,全省共有167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各类案件35184件,其中调解结案的占80%以上。
四是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与水平。五年来,省法院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提供保障。
五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五年来省法院办复省人大代表建议90件、来信79件,全省法院办复各级人大代表建议836件、来信1263件;省法院共办复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全省法院办复政协委员提案221件。
陈旭说,我省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各级法院司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建设还有待加强;执行、涉诉信访工作仍需改进,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增强,极少数人违法违纪的问题仍有发生;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要不断完善;省法院对新形势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指导不够,有些问题未能得到及时解决,等等。对上述问题,一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在谈到今后的工作时,陈旭说,全省法院一定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按照“四谋发展”的实践主题、“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四个关键”的实践要求、“四求先行”的实践方向,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第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政治方向。正确认识人民法院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切实把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第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保障科学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省委提出的构建“三个平台”、建设“两个先行区”,服务大局,主动履职,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第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权益。着力民生、民心,把为民、惠民贯穿于司法审判始终,依法公正审理涉及民生问题及群众权益的案件,更加注重依法调解,推进司法公开。第四,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完善审判机制。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建设,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第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