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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法治热点(2008年3月17日-3月23日)

[日期:2008-03-24]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李富金 沈双武 [字体: ]

■学者王庆祥书中侮辱人被申请强制道歉

    晚清传记作家贾英华与历史学者王庆祥闹上了法庭,贾英华认为王庆祥在《末代皇帝最后一次婚姻再解密》中对自己使用侮辱性言辞。最终,法院认定王庆祥构成名誉侵权。3月16日,记者获悉,因王庆祥在终审后未能主动道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深圳拟授权环卫工对随地吐痰等行为罚款引争议

    为维护干净优美的城市环境,近日召开的深圳市环卫工作会议透露,深圳环卫部门将探索采用小额罚款进行环卫委托执法的新路子,赋予环卫管理人员50元以下当场处罚权,对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罚。这一新思路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争议,不少市民纷纷在网上就此发表意见和建议,有市民表示,环卫工罚款必须解决执法合法性问题。

■河南作协原主席剽窃被判赔4万

    业余作者夏泊告原河南省作协主席张宇“剽窃”案尘埃落定——两场官司张宇都输了。败诉的张宇,除了要“立即停止侵犯夏泊著作权的行为”、赔偿夏泊4万元经济损失外,还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3月17日,他已委托法院将4万元赔偿金转交给夏泊。

■浙江丽水女老板非法集资7亿一审被判死刑

 

    从2003年到2006年7月,一个绰号“小姑娘”的美容院女老板杜益敏在丽水可谓“春风得意”,凭借给出的高额利息,数百上千人抢着“借钱”给她,几年下来非法集资高达7亿元。3月21日,“小姑娘”一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杜益敏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杜益敏当庭表示上诉。

■公安部出台罪犯管理办法允许拘役犯每月探亲

    从今年7月1日起,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经批准每月可离开看守所,回家探亲一至两日。昨日,公安部发布《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出罪犯可申请回家探亲,患病期间应提高伙食标准,罪犯可以参加国家举办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项人性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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