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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叫劲”逼出一个透明政府

[日期:2008-06-26] 来源:新华网  作者:马涤明 [字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后,已经有两起公民要求政府公开信息的案例:一个是北京学者郝劲松要求国家林业局公开虎照信息的申请;一个是三名北大教授提出公开机场高速公路投资、收费以及收费去向的申请。现在看来,申请人对政府部门回复不满意率为百分之百。郝劲松已经决定起诉国家林业局和陕西省林业厅;北大教授们也表示将于近日向首发公司再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如果申请仍然不被受理,不排除将采取法律行动。(6月25日《新京报》)

  申请人的不满,全都因为政府部门在回复中回避了最核心的问题:国家林业局对于“陕西华南虎照片的二次鉴定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和“二次鉴定有无截止期限”不作正面回答;关于“1993年通车至今的收费去向”以及1993年至2003年的收费总额,北京两政府部门建议向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咨询,而负责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细则的市监察局则表示,时机尚不成熟。


  答非所问也好,含糊其辞也罢,有些信息政府部门不愿公开可能是真的。至于不愿公开的原因,其中必有“难言之隐”。


  就说虎照问题吧,如果便于公开的话,就犯不着由郝劲松操心了,其中的难处恐怕是真的公开以后,相关善后问题比较棘手。在这些善后问题还没有谱的时候,那就能拖先拖着。至于首都机场高速收费的去向问题,估计政府部门未必不清楚,但是让地球人都知道了恐怕又不合适。


  其实,对于有些信息的不便公开,申请人自己或许早就是心知肚明的,而偏偏要穷追不舍,这就是在叫劲——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就是要体现出来!


  申请人们的穷追不舍最终能否逼出政府信息的完全公开,现在尚不好说。但是经过这么一番交锋,政府部门肯定是要长记性的——今后要事事小心了。比如再有人拿出老虎照片,政府部门会多长几个心眼儿,拿准了才敢宣布真假。再比如,某些项目收来的钱,究竟怎么花、花得合法不合法,政府部门也要慎重行事了,因为说不定哪一天就可能随便站出来个老百姓要求你公开去向。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完整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政府部门似乎一时还不能适应,或许是有关部门昨天不曾有这样的预见——今天会有人依法要求公开他们不便让大家知道的某些“内部信息”,否则今天也不至于这样为难吧?


  郝劲松、北大教授们属于社会精英,在公民依法监督政府方面走出了具有破冰意义的第一步;如果有越来越多的公民效此前辙,那么,透明政府、依法行政之类的概念,可能会越来越深入官员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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