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时代,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已深入到千家万户,但有的人却利用这一方便快捷的传播方式进行非法的活动。昨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
被告人徐某于2001年5月,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家中,利用自家电脑以拨号上网的方式,多次登陆某家含有大量淫秽内容的网站,并于2002年9月5日以用户名“SM559”在该网站发布内容淫秽的影片及文章,供其他登陆该网站的人员观看,观看人次累计达1835次。2003年7月9日,被告人徐某被查获,并从其家中起获了132张淫秽光盘。检察院以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