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的大幕落下了。中国代表团取得了28金的娇人战绩。网上,有关奥运的讨论也好,谩骂也好,愤怒也好,声讨也好,颇为热闹。最引人关注的就是“王丽萍竞走夺金却蒙央视记者羞辱”的事件。网友们铺天盖地的帖子并未撼动央视的一根毫毛。此事大概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认错,在央视是没有先例的。央视,中央级的新闻媒体。网友,虚拟世界无名草辈。在中国,两者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对手。网友们最好发过牢骚,关机睡觉,免得到月底交网费时再被中国电信开出的单子吓个跟头。 国庆长假,我也加入了“人口大搬迁’的行列。不是旅游,而是探亲,看望年已七旬的老母。网上再精美的电子贺卡也抵不上儿子千里迢迢带去的济南土特产和见面问候的温馨。
几天“无网”的日子,令脑子暂时忘却思考。只是在回济南途中随手翻看的报纸(可能是10月5日的《南方周末》),一则消息又让我在卧铺上想了半夜。消息称:在奥运期间,有不少悉尼奥运会的志愿服务者收到一封信。他们都以为是悉尼市政府的感谢信。喜滋滋地打开一看,却是悉尼警方开出的罚单。原来,这些志愿服务者将车停放在不许停车的区域。志愿服务者们为此甚为懊恼,联合起来到市政府请愿抗议。悉尼市政府表示:依法办事,无能为力。这则消息使我又想起了奥运开幕前,澳大利亚财政部长称“要对奥运会运动员获得的奖金征税”的消息。这个举动惹得国际奥委会和各国运动员甚为不满,但后来并没听说有所改变。虽然各国取得奖牌的运动员多是回国领取奖金,澳大利亚税务当局难以征收到相关税金,但澳大利亚政府就是坚决不送这个顺水人情。法律就是法律,决不会因某件大事或某些人的不满而轻易改变。
在铿锵的列车行进声中,我假设这两件事发生在国内,有关部门会怎么处理呢?
有关对运动员奖金收税的事,中国的税务部门或是根本不提这个事,或是顺水推舟来个政治秀,宣布“税务部门全力支持奥运”,干脆免收。既有了名,还可以借机向组委会要些入场券。至于税法的强制性、平等性等,一律免谈。也许有人会说,我们中国不缺那几个钱,不收更有利于国家形象。此说甚错。怎么说澳大利亚比中国还是要富裕吧?难道他们就是看上了这几个钱,我想未必。他们更看重的是法制。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只要是纳税人,不管你是奥运冠军还是贩鱼贩虾的地摊档主,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要说有利于国家形象,这才是真正有利于国家形象的举措。国内各地区、各行业不讲法制,随意减免税收,造成纳税人税负不均,倒是对国家形象的最大损害。
有关对奥运志愿服务者罚款的事,可能也不能发生。中国的执法者有一个很特殊的习惯,即执法不是从法律法规出发,而是从人之常情出发。一想到这些志愿服务者辛辛苦苦奔忙劳累,又不拿一分钱报酬,便心生怜悯,网开一面。即便是开了罚单,志愿服务者们一请愿抗议,本着奥运期间稳定压倒一切的要求,市政府恐怕也会收回成命。这里,我再举两个交警执法不依法却受到表扬的例子。一是某市高考期间,一考场靠近马路,考生家长声称马路上的汽车过往影响考生考试,竟集体将该路阻断,造成交通堵塞,交警闻讯赶到,不是驱散阻断人群,而是临时设置阻断交通标志,使阻断合法化。二是某名演员酒后驾车赶场闯红灯被交警阻拦。角儿说,赶往某工厂为下岗工人慰问演出。于是,立正敬礼,马上放行。举这两个例子的意思是说,中国执法者的法制意识与现代法制要求还有极大的差距。什么时候能象悉尼警察那样铁面无私(这个”私“,不仅仅包括徇私情,也包括中国特有的个人和社会执法时的感情色彩),中国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就接近现代国家了。 北京正在申奥。假如成功,我希望听到中国的税务部门和交警也传出这样的消息。
“呜——”,济南站到了。
20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