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法人、团体或公民个人的申请,对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或文书,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特殊证明活动。 公证是一种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法律制度,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一般来讲,公证有民事公证、房地产公证、经济合同公证和金融公证四类。 民事公证主要有办理出国定居、旅游、探亲、留学、劳务输出等所需的出生、婚姻状况、亲属关系、学历、经历、职称、已受或未受过刑事处分、健康状况等公证文书;办理遗嘱、财产继承、财产赠予、财产分割、生存、死亡、收养子女、委托、声明等公证文书;办理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为处理遗产、申请雇员赔偿、交通意外赔偿等各类公证书;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证明中英文相符以及其他有关民事方面的公证文书。
房地产公证主要办理商品房产(住宅、商场、写字楼、厂房、仓库、停车场、酒楼等)买卖、预售、转让、赠与、交换、拍卖、租赁、委托管理;合作建房;土地作用权(投标、拍卖、协议)有偿出让转让;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商品房代销、包销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房地产公证事项。 经济合同主要办理投标、招标、拍卖、抽奖、公司章程、公司资信情况等证明;证明产权转让、股权转让;证明企业承包、租赁、联营、中外合资、合作合同;证明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科技协作、货物运输、仓储保管等合同;证明提存;证明境外投资委托协议书以及其他有关经济方面的公证事项。
金融公证主要办理抵押贷款(商品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股票、股权、楼花、权益抵押等),担保贷款、融资租赁合同;证明股票赠予、继承、委托、 声明以及其他有关金融方面的公证事项。
办理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必须出示有代理权的证件。申请公证委托书、声明书、遗嘱、 收养、子女、赠与、签名印鉴属实、身份等与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当事人不得委托别人代理。申请时,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材 料和与申请事项有关的真实文件或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护照、代理人 的授权委托书、转移财产的事项的所有权证书等。当事人备齐有关资料 (须提供原件经公证员核对),支付公证费,公证处一般即日便可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