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安部督办的陈杰、邓荣佳复制传播淫秽物品案一审宣判,以复制、传播淫移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杰、邓荣佳有期徒刑十二年、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10000元。据悉,此案是福建省利用互联网复制、传播淫秽视频文件最多的一起案件。
2003年下半年,陈杰在经营漳平市“世纪网吧”期间,未经许可非法建立了“世纪论坛”网站。2004年1月28日在“世纪论坛”网站上增设了“世纪影院”版块。为了提高世纪电脑经营部和世纪网吧、世纪论坛网站的知名度,牟取更大的利益,陈杰从互联网上复制、下载了淫秽电影69部131个视频文件到“世纪影院”伦理片区中,供金、银、铜牌会员和网民点击观看,以增加世纪论坛网站的访问量,陈杰在服务器上使用“万象(VOD)”系统,世纪网吧的网民只需缴纳上网费,通过点击该系统,即可观看由陈杰下载的淫秽电影。2004年3月间,陈杰、邓荣佳未经许可,共同非法建立“救世主论坛”网站,为了牟利和提高该网站的知名度,经陈杰指使和许诺给予利益,邓荣佳从互联网上复制下载了淫秽影片384个视频文件、淫秽图片100幅、淫秽小说11篇到救世主论坛网站的成人图片区、成人小说区、成人电影区等版块中。陈杰为世纪论坛网站与救世主论坛网站设立了相互链接,在救世主论坛网页上发出聊天室出租的广告,以达到出租虚拟空间牟取利益的目的。从世纪影院、救世主论坛建立至2004年3月26日被查获为止,陈杰经营的世纪网吧非法获利人民币32529元,点击人数28931人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杰、邓荣佳的行为均已构成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其中被告人陈杰单独或共同复制、传播淫秽视频文件515个,淫秽图片100幅、淫秽小说11篇,实际总点击数28931人次,获利32529元,属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邓荣佳共同传播、复制淫秽视频文件384个、淫秽图片100幅、淫秽小说11篇,点击数21577人次,属情节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