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网上自己的虚拟人物被对方“打死”,在网下和对方发生争执,继而用刀砍、棒打,至对方重伤。近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参与行凶的张某、李某有期徒刑各六年。
去年六月的一天,张某、李某与一个朋友在网吧上网玩游戏,他们在网上的虚拟人物被同在此上网的小军和小华的虚拟人物所“打死”,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发生相打,李某持一根木棒击打小军和小华,被二人夺下并遭到反击。张某被打后逃至一小吃店里拿来一把菜刀,和李某一起抓住小军,张某用刀砍,李某用拳击,造成小军左臂丛神经损伤,严重影响左上肢运动功能,经鉴定为重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