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是司法警察队伍素质的比赛,是司法警察队伍在工作中能否“拉得出,打得胜”,能否保证审判任务胜利完成的一次集中展示。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2003年10月底进行的大比武中失利。其原因何在,如何在今后的工作、训练中奋起直追,以迎接明年全省司法警察正规化建设的合格验收,已是现在不容回避,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编制落实不到位,按照《人民法院五年纲要改革》、《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法警人员编额应占全院总人数的12%,而我院的法警人员不够,专职的少,年青化的少,兼职的多,年龄偏大的多,按照《高级人民法院训练大纲》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年终考核达标的规定》,专职法警人数为8男1女,而现我队从事法警工作的只有4、5人,远远不能达到上级考核的基本要求,从而使我院管理单列进出化出现严重的不平衡性,这是导致比武失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训练时间过短。训练时间的长短在某种程度上决定训练的效果,决定规定的训练科目动作熟练性和技巧性,而我队人员少,工作量大,实际在法警大队工作的才只有4、5人,大多数时间就是提押人犯、协助其它业务庭工作,执行警戒工作等,我们的职责是服务于审判工作,但本身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是我们为审判工作服好务的基础,训练和工作能否同时并列进行,如何解决好训练与工作的矛盾,这就是首当其冲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要有合理的分配和安排,训练和工作时间应当要有长期的、有效的训练方法、训练时间与短期的封闭式训练相结合的方法,才可能取得好的成绩。比如今年训练考核的时间在4月份就分发到各个基层法院,其间是足半年多的训练时间,但由于各项工作任务多,从而导致我院法警队真正集中训练的时间只有20多天,加之今年训练的科目比往年要多,考核评分比往年仔细和严格,而个别法警对其它科目不熟悉,只好采取从头开始训练,能完成训练任务已经不易,更别说取得好成绩了。
三、思想认识不到位,训练态度不端正。素质训练是基础,而训练态度是提高训练质量的关键,要使法警大队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首先必须认识到平时训练的重要性,端正训练态度。由于对训练不太重视,训练时敷衍了事,没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上进心,只求完成,不求质量,怕苦、怕累,这是比武失利的主要原因。
通过这次大比武,法警大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差距,要有知耻而后勇的精神,赶超先进。要真正认识到法警要完成好自身的工作,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自身的职责所在,应利用业余时间认真训练,平常多温习,多锻练,根据法警工作的特殊性,平时应对法警队的管理应适用半军事化的方法,要把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应该要有一种“学、传、帮、带、赶”的良好风气,要有吃苦耐劳的训练作风,要有一种不甘人后的精神,努力提高训练技能,为今后的工作打下牢固的基础,用饱满、自信的过硬的军事技能迎接明年的考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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