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前新华社报道,“不要轻易参与短信竞猜活动,特别是要抵制涉嫌聚敛钱财的竞猜活动,以免遭受经济损失。”3月初,中消协发出消费警示,矛头直指时下风靡各地的电视节目与观众间的短信互动现象。中消协还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手机短信和有奖竞猜活动的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法规,依法制止涉嫌聚敛钱财的竞猜活动。
记得看过一个笑话,说的是各国电视传媒对某一个新闻事件的报道方式,而在最后讲到中国的时候,就是节目主持人煽动着观众发送手机短信,来进行现场新闻竞猜。好像这方兴未艾的手机短信竞猜,就是电视传媒行业最富“特色”的一种方式或者形象。
而现实也的确如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记得不久前在对国外某人质危机的报道中,国内就有电视传媒无视人类生命的尊严,缺乏起码的关爱之心,滚动播出了有奖竞猜信息,让观众猜测人质危机死亡人数并发送手机短信。
聚敛钱财到了漠视生命尊严的地步,足以证明道德的堕落到了何等程度。而造成富有“特色”的手机短信竞猜泛滥的根本原因,就是金钱的诱惑。从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有时一些省级电视台每个月的短信收入就可达到200万元以上,而这200万以上的收入还只是短信竞猜产业链的一个点,其余的还有提供通道的短信公司和运营商等等,至于他们又可以攫取多少利润,就更不是一般数目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一我们民族流传久远的道德准则,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好像没有了多大市常而借助于一些新兴的传媒工具,许多涉嫌聚敛钱财的不道德手段更加泛滥。一些人利用传媒辐射的广泛性及新闻信息触角的延伸性,恨不得将掏钱的手伸到每一个受众的口袋中。
这其中最典型的事例就是虚假医疗广告和电视的手机短信竞猜了。而面对这些打法律“擦边球”的恶劣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细化法律规范,及时跟上形势发展步伐,不要总等到它们泛滥成灾并成为“特色”的时候,才去治理。而在相关的规制和处罚过程中,更多的是要慎重考虑消费者的权益,而不能听之任之、坐视不理。
